谁知道交通运输业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营业税
公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1)陆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2)对外承揽运输业务的其他企业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
水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海运和内河运输海运包括远洋运输和沿海运输。远洋运输的纳税人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所属大连、天津、广州、青岛、上海分公司,就是远洋运输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沿海运输的纳税人为经营沿海运输业务的交通部直属海运企业,地方交通部门所属航运企业及其他国营、集体、私营海运企业、个体海运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内河运输的纳税人为:一切从事内河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为航空公司。
装卸搬运的纳税人为:陆路运输、海运、河运、航运、铁路运输中从事装卸搬运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的工商企业、联运企业、物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2、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确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航空运输纳税人应注意的是(1)民航售票单位不是航空运输营业税的纳税人,一律不向当地缴纳营业税。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一律为承运的航空公司。(2)民航地面服务业务的纳税人为机场、航空公司、民航地区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管理局、航站。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款。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货运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交通建设基金等。
(1)联运业务的营业额
是指运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的余额。
注: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出发地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
(2)跨境运输的营业额
是指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营业税
公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1)陆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2)对外承揽运输业务的其他企业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
水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海运和内河运输海运包括远洋运输和沿海运输。远洋运输的纳税人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所属大连、天津、广州、青岛、上海分公司,就是远洋运输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沿海运输的纳税人为经营沿海运输业务的交通部直属海运企业,地方交通部门所属航运企业及其他国营、集体、私营海运企业、个体海运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内河运输的纳税人为:一切从事内河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为航空公司。
装卸搬运的纳税人为:陆路运输、海运、河运、航运、铁路运输中从事装卸搬运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的工商企业、联运企业、物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2、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确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航空运输纳税人应注意的是(1)民航售票单位不是航空运输营业税的纳税人,一律不向当地缴纳营业税。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一律为承运的航空公司。(2)民航地面服务业务的纳税人为机场、航空公司、民航地区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管理局、航站。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款。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货运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交通建设基金等。
(1)联运业务的营业额
是指运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的余额。
注: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出发地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
(2)跨境运输的营业额
是指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52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