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呢,这个问题希望您能够给我解答一下呢
2000年5月20日,原告陈涛购票乘坐中巴回家,途中,车上邓某偷陈某东西,结果被陈某发现,后陈某质问邓某的行为,邓某很生气,当中巴停靠加油时,邓某上前殴打陈某,此时司乘人...
2000年5月20日,原告陈涛购票乘坐中巴回家,途中,车上邓某偷陈某东西,结果被陈某发现,后陈某质问邓某的行为,邓某很生气,当中巴停靠加油时,邓某上前殴打陈某,此时司乘人员发现邓某腰间带有匕首,于是并未对殴打行为进行制止,邓某打完陈某后逃逸,之后司机拨打110报案并将陈某送往医院,
后经法医鉴定,陈某左眼视力丧失,右眼视力低弱,属于四级伤残,医疗费用一万元。一段时间后邓某被警方逮捕,法院判邓某有期徒刑九年,而陈某并未提起其附带的民事诉讼。
同年11月6日,陈某将该客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客运公司赔偿医疗费,客运公司认为当陈某受伤后采取了救助行为,当时之所以没有救助是因为邓某腰间带有匕首。
问客运公司应不应该承担医疗费用?
展开
1个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