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公司2011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80万元,其他业
某公司2011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8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中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40万元...
某公司2011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8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中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40万元,发生其他费用如下: 1.支付流转税税金滞纳金20万元 2.直接向革命老区捐赠50万元用于帮助老区建设 3.业务招待费30万元 4.向有意进行联营的单位赞助50万元 计算公司 2009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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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入为8000+1000-40=8960
销售成本=4000
销售税金及附加=80
支付的滞纳金不允许扣除,直接捐赠也不允许扣除
业务招待费30*60%=18万元,因为(8000+1000)*5/1000=45
所以,业务招待费允许扣18万元
单位赞助不允许扣除
所以,应纳所得税额=(8960-4000-80-18)*25%=1215。5
望采纳
销售成本=4000
销售税金及附加=80
支付的滞纳金不允许扣除,直接捐赠也不允许扣除
业务招待费30*60%=18万元,因为(8000+1000)*5/1000=45
所以,业务招待费允许扣18万元
单位赞助不允许扣除
所以,应纳所得税额=(8960-4000-80-18)*25%=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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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请问 收入为什么还要减去40
捐赠不是准允扣除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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