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茶叶可以享受农业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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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类别: 0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QZ09100-0200-2014-00034
发布机构: 县政府
生成日期: 2014-5-30
备注/文号: 安政综〔2014〕75号
内容概述:
附 件:
安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宣传推广活动的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茶叶协会,各茶叶企业:
现将《关于鼓励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宣传推广活动的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安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
宣传推广活动的补助办法
为鼓励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宣传推广活动,持续提高安溪铁观音品牌美誉度,推动安溪铁观音市场发展,县政府决定对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宣传推广活动给予补助,补助办法如下。
一、补助范围
1.申请补助对象:(1)重新核定的第一批60家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安政综〔2014〕38号文);(2)安溪县茶叶协会县外分会。
2.申请补助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补助对象独办或牵头主办的茶事宣传推广活动(不包含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2)活动的主要内容必须是宣传安溪铁观音;(3)活动总支出经费30万元以上;(4)具有良好的安溪铁观音宣传效果。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范围并经申报认定的活动,由县财政按活动实际总支出经费的30%额度给予补助,单次活动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实施办法
1.申报立项:活动开始前20个工作日,由申请补助对象向县茶管委提出书面申报(包括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等),经县茶管委办初步审核,报县茶管委领导批准,确定列入补助项目。
2.指导实施:县委宣传部、县茶管委办等相关部门对活动方案提出指导意见,给予必要的帮助,并根据活动实际需要派员参加活动。
3.申请补助: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补助对象将活动相关材料、经费支出情况报送县茶管委办初审后,转报县财政局进行专项审核,确定并拨付补助金额。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实施时间暂定为一年,自2014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类别: 0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QZ09100-0200-2014-00034
发布机构: 县政府
生成日期: 2014-5-30
备注/文号: 安政综〔2014〕75号
内容概述:
附 件:
安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宣传推广活动的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茶叶协会,各茶叶企业:
现将《关于鼓励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宣传推广活动的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安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
宣传推广活动的补助办法
为鼓励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宣传推广活动,持续提高安溪铁观音品牌美誉度,推动安溪铁观音市场发展,县政府决定对茶叶企业开展安溪铁观音宣传推广活动给予补助,补助办法如下。
一、补助范围
1.申请补助对象:(1)重新核定的第一批60家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安政综〔2014〕38号文);(2)安溪县茶叶协会县外分会。
2.申请补助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补助对象独办或牵头主办的茶事宣传推广活动(不包含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2)活动的主要内容必须是宣传安溪铁观音;(3)活动总支出经费30万元以上;(4)具有良好的安溪铁观音宣传效果。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范围并经申报认定的活动,由县财政按活动实际总支出经费的30%额度给予补助,单次活动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实施办法
1.申报立项:活动开始前20个工作日,由申请补助对象向县茶管委提出书面申报(包括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等),经县茶管委办初步审核,报县茶管委领导批准,确定列入补助项目。
2.指导实施:县委宣传部、县茶管委办等相关部门对活动方案提出指导意见,给予必要的帮助,并根据活动实际需要派员参加活动。
3.申请补助: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补助对象将活动相关材料、经费支出情况报送县茶管委办初审后,转报县财政局进行专项审核,确定并拨付补助金额。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实施时间暂定为一年,自2014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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