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驾校受到严重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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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因为他们的侵害不算严重,所以法院有可能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审判结果最多是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能等你气消了就没有上法庭的冲动了
不过无论如何我支持你为权利而战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因为他们的侵害不算严重,所以法院有可能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审判结果最多是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能等你气消了就没有上法庭的冲动了
不过无论如何我支持你为权利而战斗!
追问
不严重?现在近乎所有人都这么叫我。
追答
是教练骂你的吧,你可以先像校长反映让教练赔礼或换教练,不果后可以试着起诉维护人权,
如果你要起诉的话,现就法律层次给你一点建议:要明确你所提的问题,首先来分析一下该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行为:对方采取了侮辱性语言进行的人身攻击行为。
2、主观过错:对方存在主观故意。
3、损害结果:你的人格、名誉权遭到损害。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是由于对方对你的侮辱行为引起的。
二、这里关键要看情节是否严重。
1、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情形。你要能举证(自证和旁证)。
2、如果不能证明情节严重,只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处理。
三、关于证据。
1、根据“最高检1996年12月31日《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意见》指出:视听资料是指图像和声音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包括与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实施反侦查行为有关的录音、录像、照片、胶片、声卡、视盘、电子计算机内存信心资料等。”的说明,你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方式采证。
2、只要所采物证清晰,内容能说明问题,胜诉可能性大。
3、要注意,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范畴,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附带精神损害赔偿。
4、出庭时有其他证人当然更理想。
5、如果对方情节严重,对你造成的精神伤害巨大,你在过程中完全处于被害者地位,则你胜诉可能性极大。
6、侮辱罪包括用语言攻击行为,其他如“文字、影像、暴力行为(比如强制剃发、在身上、脸上涂抹赃物等)".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方行为已涉嫌侮辱罪,应负刑事责任。
只能帮你到这了,还是劝你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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