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可不可以申请调动工作
试用期内是可以调动工作的。但是,在试用期一般是不宜调动的,特别不是一个主管机关的单位就更不适宜。因为这个编制是很难带走的,到另一个单位可能就没有编制了,并且由于是你自己要求走的,还有可能交违约金。
注:
事业单位辞职了编制仍保留在,劳动者现在申请异地调动,劳动者需要回原单位活动才行,因为劳动者已经离职了,虽然编制保留,异地调动通常手续比较繁琐,需要多方沟通才行,原则上是可以调动的。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已经联系好接收单位,,但是因为签了三年的合同,,单位又不同意调,,那怎么办??需要交违约金吗??
接收单位还得编办给编制,单位是第一关,后面还有编办,人社局,为什么要分管人事的大领导签字,就是因为他签字后,各部门才会放行。单位不同意调动这个正常,交违约金与调动无关,违约金用于辞职。你只能争取单位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