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一下!急。在宾馆上班是不是不受劳动法保护?
您好,麻烦您帮帮我。我在宾馆做前台收银,于2014.7.23入职,入职的时候宾馆的老板娘跟我说的是,工资的底薪是1700+提成+社保补助100元,出了任何意外事故,说是已...
您好,麻烦您帮帮我。我在宾馆做前台收银,于2014.7.23入职,入职的时候宾馆的老板娘跟我说的是,工资的底薪是1700+提成+社保补助100元,出了任何意外事故,说是已经给了社保补助了,然后一切与宾馆无关。如果没有做够三个月就提出辞工,社保补助的一百元钱必须要从结算的工资里扣除出来。9月8日是中秋节,按国家规定是要给三天假期的,可是我们并没有假期,只是按原来的每个月两天的假期休息,没有所谓的员工福利发放月饼,就给每个员工发了三十块钱。还有,有一次因为有一对情侣开了间单人房,只登记了一个身份证(因为老板娘之前和我们说过,单人房只要一个身份证,双人房就要两个身份证就可以了),后来那天晚上有警察来查,要罚款500元,如果不给钱,就不放我出来,当时我没有钱,我给老板娘打电话叫她拿钱过来,老板娘说叫警察带我回来拿钱,因为当时老板娘在帮我顶班。我问老板娘说,那这钱算谁的,老板娘说当然算你的啊,你上班又不是我上班!我说以前是你教我们这么做的啊,老板娘又改口说,我之前早就叫你们要全部都登记进去了的!后来的结果就是,我给一半钱,老板娘给一半钱。最后拿钱去交给公安局的时候,老板娘说要收据,当时警察说要把钱存进银行了才给开收据,叫我们过了三天在过来拿,可是至今为止,警察给的答案,依然是钱还没存进去,没办法开收据!我想问,这样子合理吗?现在临近国庆节了,我们一样只有原来的假期,也没有说加倍工资什么的!2014.9.23日我正式交了辞工书,按照我刚进来的时候老板娘和我说的,没有做够三个月就辞工就要扣除回社保费,(因为这里工资低,很难找到人来顶位,老板娘说要招到人并且教会他才可以离职,如果想走,就不要工资),所以因为很难招到人,辞职书上我说最迟要在十月底就让我走,可是到了十月底的时候我已经做够三个月了,到时候,她还该扣除我的社保费吗?如果到时招不到人,她坚持不让走,我该怎么办?因为感觉在这里上班太不公平了!求您帮帮我吧。是不是在宾馆上班就要这样的不平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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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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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的疑问有:
1、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2、社保补助公司应不应该退;
3、中秋、国庆假期安排是否合理;
4、已提交离职申请老板娘不让走怎么办?
根据好友的提问,我们用劳动合同法就可以解决: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因此,宾馆应该与好友之间是劳动用工。
2、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因此,宾馆应该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3、节日是不能调休的,但假日是可以调休的,好友所说的国庆三天假,是节日,不能调休,应支付三倍工资。且之前的中秋假当天也是不能调休的,上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资。
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好友按照上述做法,只要到时间点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好友还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局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自己未缴纳的社保部门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知有没有解决好友的需求?
1、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2、社保补助公司应不应该退;
3、中秋、国庆假期安排是否合理;
4、已提交离职申请老板娘不让走怎么办?
根据好友的提问,我们用劳动合同法就可以解决: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因此,宾馆应该与好友之间是劳动用工。
2、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因此,宾馆应该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3、节日是不能调休的,但假日是可以调休的,好友所说的国庆三天假,是节日,不能调休,应支付三倍工资。且之前的中秋假当天也是不能调休的,上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资。
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好友按照上述做法,只要到时间点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好友还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局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自己未缴纳的社保部门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知有没有解决好友的需求?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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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社保补助签订了什么协议(先说明,即使有这样的协议也是违法的,也不能免除其为你缴纳社保的义务),而且协议上标明:“这100元是社保补助,当你与公司因社保问题发生争议了,这100元是要返还给公司的”等等字样的时候,你就需要返还给公司,如果没有签订什么协议,协议上也没有注明这样的话,那么你无需返还给你的公司。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保,肯定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建议你到劳动监察、仲裁或者社保机构去投诉或要求补缴社保及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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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这是这个德行。有很多事情没有办法说清楚。
找当地劳动部门,看看能不能帮助你解决--把工资要回来,赶紧走人吧。
注:社保费不是100元的问题,应该是企业缴一部分,个人缴一部分,企业缴的比个人多很多。
找当地劳动部门,看看能不能帮助你解决--把工资要回来,赶紧走人吧。
注:社保费不是100元的问题,应该是企业缴一部分,个人缴一部分,企业缴的比个人多很多。
追问
被你这么一说“看看能不能帮助我解决”,我感觉好没希望哦。因为毕竟只是个打工的。就像被罚款的事,警察只管要到钱就行了,根本就不会管是罚谁的钱,感觉那些当官的一点都不靠谱!
追答
不试怎么知道不行呢?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
加油!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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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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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以及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等事宜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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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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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可以在提出辞职申请后三天内离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随时离职。但是如果是过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才能离职。要看你的具体情况来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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