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良心的构成不包含不包含以下哪一部分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恪尽职守、自觉工作、爱护学生、团结执教。
教师的职业良心就是教育良心,它指的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对社会向教师提出的道德义务的高度自觉意识和情感体认、自觉履行各种教育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道德调控和评价的能力等;其形成受社会生活和群体的影响,也受自身修养的制约。教师的职业良心表现在教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只有一个有自己的人生和人格理想并对自己的这一理想负责的教师,才会有较高的道德或良心的境界,教育良心的作用才会更彻底,水平更高。换言之,教师的良心修养的重要内容应当是社会理想、教育理想和教育信仰等方面的综合修养。
教师的角色地位主要通过师生关系来确定。
第一,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这种观点是说,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在绝对的支配地位,学生处在绝对的受支配地位。这种观点是“教师中心论”。
第二,学生为主体,教师完全受制于学生的要求。这种观点是说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在绝对的被支配的位置。这种观点是“学生中心论”。
第三,教师与学生互为主客体。
教育活动中,教师作为一定社会的教育目的,承担起了一定的教育任务,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教育资源,对学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师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
教师的职业良心就是教育良心,它指的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对社会向教师提出的道德义务的高度自觉意识和情感体认、自觉履行各种教育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道德调控和评价的能力等;其形成受社会生活和群体的影响,也受自身修养的制约。
教师的职业良心表现在教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其主要内涵,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克尽职守、自觉工作、爱护学生、团结执教。
只有一个有自己的人生和人格理想并对自己的这一理想负责的教师,才会有较高的道德或良心的境界,教育良心的作用才会更彻底,水平更高。换言之,教师的良心修养的重要内容应当是社会理想、教育理想和教育信仰等方面的综合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