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学位补贴”申报条件中的,要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里的,“1+5”文件规定指的是什么规
非深户籍学生须提供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精神中规定的全部材料,简称1+5文件。
1是指:《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是指:五个配套文件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户儿童,可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簿、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扩展资料:
深圳小一学位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3月15日开始,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报纸登载的招生指南,通过网络查询。
也可以向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地段,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二、网上预报名
3月28日至4月13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各小学有计划地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三、提出学位申请
4月15日至20日,家长向指定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提交就读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四、等待学位安排
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积分情况安排学位。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学校就读。
五、领取入学通知
6月16日至22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按时报到注册
6月16日至22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新生按《入学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
参考资料:
1、《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简称1+5文件。
2、要求,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户儿童,可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簿、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扩展资料:
《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二、健全人口管理法规体系
(十)完善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管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接受入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制定《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范围、职责和程序,逐步有序地解决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
第五条 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公安部门负责全市暂住人口的户政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市综治部门负责协调各区、各职能部门做好出租屋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市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国土房产、教育、民政、统计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的证件和居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暂住证是持证人在本市合法居住的证明。暂住证一人一证,持有人在深期间享有下列权益:
(一)按规定申请子女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
(三)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
“1+5”文件规定是指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具体文件分别如下:
“1”是指《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是指5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扩展资料
依据《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第六条规定学会补贴方法如下:
1、各区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以上学位补贴已包含我市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
2、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
3、受委托学校仍可根据本校的服务内容向享受学位补贴的学生收取餐费、校车费、校服费、住宿费等自愿选择的代收费项目的费用。
4、学位补贴资金拨付前学校可正常收取学生学杂费,学位补贴资金拨付后应全部返还学生,用于抵减学生应缴学杂费。
5、本办法实施前已享受区财政学位补贴的学生,其学位补贴标准由区财政部门会同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政府官网—《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圳事南山区政府—《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
1是指: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是指:五个配套文件
即:深圳市政府“1+5”文件即《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于2005年8月1日开始实施)
要求,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户儿童,可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簿、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深圳小一学位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3月15日开始,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报纸登载的招生指南,通过网络查询,或者向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地段,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网上预报名。
3月28日至4月13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各小学有计划地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提出学位申请。
4月15日至20日,家长向指定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提交就读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4.等待学位安排。
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积分情况安排学位。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学校就读。
5.领取入学通知。
6月16日至22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
6.按时报到注册。
6月16日至22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新生按《入学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
▲深圳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流程:
1.准备和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4月上旬,小学六年级学生按学校的要求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并备齐初中学位申请材料。根据小学转达的通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初中学校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应主动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网上申请学位。
4月18日至5月5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小学六年级学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查收初中录取通知书。
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录取。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学位申请者数量超过原指定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申请学生的积分情况,统筹调剂部分学生到附近的学校就读。6月20日至7月7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请适龄儿童和家长注意查收。
4.按时报到注册。
初一新生根据《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现在我市民办学校六年级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可由学校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然后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公办初中学校交验就读证明材料。具体程序按上述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学位的规定办理。
在外地小学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需回深圳就读公办初中学校的,可在4月中旬直接向父母在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提出学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持区教育局提供的《验证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交验以下证明材料
:①深圳户籍户口簿;②父母在深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在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学校查验后材料齐全、合格的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以录取。属其他特殊情况需申请我市初一学位的,可向我市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