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重收费标准:
1、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
2、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以下简称“正常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时,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如下标准计算确定: 以收费站实地测量确定的车货总重为依据,小于10吨(含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算车辆通行费。
10吨至40吨(含40吨)的车辆,10吨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收,10吨以上的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5元/吨公里计收。
3、大于40吨的车辆,10吨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收,10吨以上至40吨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5元/吨公里计收;超过40吨的部分按0.045元/吨公里费率计收 。
4、计费取整办法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计价以元为单位,实行3.49元以下舍,3.50-7.49元归5元,7.50-9.99元归10元。 车货总质量低于5吨(含5吨)按5吨计,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费;车货总质量大于5吨,计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
注意事项
1、收费站是用来对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用的设施。
2、收费道路或收费立体交叉必须设置收费站。
3、收费站的设置位置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设在主线上,也称为路障式,多用于主线收费路段的起、终点处。
另一种是设在立体交叉所道或连接线上,一般用于主线收费路段之间的工通式立体交叉,以控制被交道路上的车辆进、出主线的收费。
以上内容参考:交通违章查询网-2018年《全国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司机朋友们注意!高速货车收费新标准,将按轴收费,早清楚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