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卓然的人物经历
1981年8月至1981年9月任沈阳市制革厂工人 ;
1981年9月至1985年9月任沈阳市皮革鞋帽工业公司职员 ;
1985年9月至1987年6月在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
1987年6月至1988年11月任沈阳市制革厂职员、保卫科副科长 ;
1988年11月至1992年5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
1992年5月至1994年10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 ;
1994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正处级、主持工作) ;
1995年10月至1999年1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处长;(其间: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东北制药集团下派锻炼;1996年3月至1998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 )
1999年1月至1999年9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助理兼综合处处长 ;
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沈阳市工商联副会长 ;
2001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辽宁省工商联副会长,沈阳市工商联副会长(主持工作) ;
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全国工商联执委,辽宁省工商联副会长,沈阳市工商联副会长(主持工作) ;
(2000年8月至2003年8月沈阳市委党校与美国加州大学联办公共管理专业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
2003年12月任全国工商联执委,辽宁省工商联副会长,沈阳市工商联会长 。
2008年1月当选为政协沈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