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牌村的建置沿革
1 明清时代
石牌始创于元朝末年,系多姓混居,其完整建制难以考证。仅据一些文物及少量之片断资料分析,当时,以姓氏各立小围。分有寨内及外围,寨内纯为蔡氏人家,外围则系其他姓氏。因居住地星星落落,未有正规建制。
清初,揭阳县分九都,石牌为地美都辖属。自成村落,下辖南门村、大门楼村、北厝村、大厝内村、二房村、寨外村、厦南村、厦西村、坡林村等九个村。
清同治五年(1866年)都易为局,石牌由局所辖。局下设团,石牌为一团称“石牌团”。下面所辖各小村如旧。
光绪年间,在今之炮台镇设置北寨司,为揭阳县之分司,辖梅岗、地美、桃山三都。石牌仍属地美都所辖。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局为区,石牌为区所辖,仍称石牌团。下辖南门、大门楼、新桥、北厝、大厝内、二房、寨外、林花、厦西、厦南、坡林等十一个村。
宣统三年(1911年)创办自治,改炮台区为炮台团。石牌属炮台团所辖,称石牌乡,下面所辖各小村如旧。
尔后,地美都与桃山都二都合设一总局,称公局。原地美都分三段。(东段、中段、西段)。石牌属西段,地段乃临时机构,为便於管理而设。西段辖石牌、龙头二乡之原属小村。
2 民国时期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石牌按原称地西乡,时政局动荡不定,建制仍袭清代旧制。
民国二年(1913年),石牌称地西乡,下辖石牌(原不下各小村)、青溪、苏厝、下陇(包括厦西、厦南)、坡林、路边、溪头、浦港、龙头等九个自然村。村试行保甲制,地西乡划分为十五个保:青溪设第一、第二保;第三保系今之内林、外林;第四保系今之寨外;南门列为第五保;第六保辖今之大厝内及二房;第七保系今之大门楼及新北;第八保系今之苏厝村;第九保系 今之厦西;第十保系今之厦南;十一保乃今之路边村;十二保乃今之坡林村;第十三保辖今之龙头村;第十四保辖今浦港村;第十五保辖溪头顶下村。
民国五年(1916年),都易为区,公局改为团,石牌设一团,称地西团。下面改保为邻里制。五户为一邻,以原来的保为里,石牌本乡设九个里,外围设六个里,合十五个里。
民国二十六年(1927年)四月,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革命阶段,进驻炮台,接管国民党在炮台的政权,成立苏维埃劳农政府。三天后,辙退至青溪村,史称“三日红”。石牌成立农民协会,农村会设主席,下属建制沿旧。
民国二十年(1931年)更行地方自治,地西乡分为六韬、三略二个乡,石牌称三略乡,辖石牌、青溪、苏厝。乡以下仍设邻、里。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废邻里制复用保甲制,石牌仍称三略乡、下辖八个保。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六韬,三略二乡再度合并,又称地西乡。辖原石牌、青溪、苏厝、厦陇、路边、坡林、龙头、浦港、溪头等九个自然村。仍分十五个保。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石牌、青溪失守,为日伪所占炮台全面沦陷。石牌乡公所,由新市驻地流迁渔湖,石牌由日伪建立新政权。保甲制如旧。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国土重光,撤消日伪政权机构,原石牌乡政权回乡重行执掌乡政,仍称地西乡。属揭阳县第二区(即今之炮台镇)所辖,履行保甲制如旧。一直沿至1949年地方解放。
3 建国以后之建制沿革
公元1949年,国民党之政权彻底瓦解、揭阳全境解放。一切政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接管。其时,石牌仍称地西乡,暂时沿用原民国时期之保甲制。
1950年,原六韬乡从地西乡再行析出,自成一乡。凤前村并放石牌,称三和乡,成立农民协会,废保甲制,建立临时村委会。石牌分设六个村:第一村辖今之寨外、内林、外林;第二村辖今之南门、大厝内、二房;第三村辖今之大门楼、新北;第四村辖今之苏厝;第五村辖今之青溪;第六村辖今之凤前。
1954年,农村初步走向合作化。开始发动组织及成立互助组,互助联组,向初级社过流。至 1956年,石牌全面成立初级农业社,继而转入高级社,易乡为社,称石牌社。辖十七个农业社:新桥、北厝一个社;大门楼分二个社;苏厝一个社;寨外分二个社;南门分二个社;二房一个社;大厝内分二个社;内林一个社;外林一个社;青溪分三个社;凤前一个社。社以下建立生产组。
1957年,改炮台区人民政府为炮台乡人民委员会,改石牌社为石牌村,设管理区。石牌管理区辖石丰(寨外、内林、外林)、石光(大门楼、新桥、北厝)、石联(南门、二房)、石新(大厝内)、青溪、苏厝、凤前等八个高级社。社以下改生产组为生产队。
1958年,炮台成立人民公社,各乡建制为营、连、排。石牌管理区改为石牌营,各自然村设连,连以下设排。石牌营辖新北连、石光连、南门连、二房连、大厝内连、寨外连、林花连、苏厝连、凤前连。
1959年2月,石牌原所属各自然村与龙头所属各自然村合并成一个管理区,称龙石大队。同年五月再行拆开。石牌仍辖原所属各自然村。
1961年上半年,石牌改称石牌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下半年又分成:苏厝、石光、石丰、石联、青溪、凤前、内林、外林等八个大队,由工作组管辖。大队以下设生产小队,共66个生产小队。
1965年,“四清”运动结束。青溪村从石牌析出,自成一个大队。石牌辖10个自然村、分44个生产小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以生产队指挥部代行一切职权。
1968年,废生产指挥部,成立石牌大队革命委员会。生产小队设革命领导小组。石牌大队辖属如旧。
1978年,大队建制不变。为统一核算,将大队辖下44个生产队,调整成95年生产队。下半年,撤消大队革委会及生产队领导小组,恢复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及生产小队队委会。
1980年,经济核算下放,原95个生产队又合并为50个生产队。石牌辖属如旧。
1984年,废大队管理委员会,撤消生产小队之建制,推行逐户承包责任制。改大队为乡,召开第四届乡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石牌乡人民政府。
1987年3月,撤消乡人民政府,改为村民委员会,置村公所,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