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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学创造既以艺术真实反应神火又以伦理情感的态度观察和评判生活,实现其价值功能。而在文学中,善恶的探索和表现常常伴随着强烈而丰富的情感,是感性的和主观的。情感源自善恶的判断,而且常常左右着判断,文学中的忧伤、欢喜、悲愤等情感总是与作品中人物的或善或恶的行为和形象联系在一起。善恶的形象会引发不同的情感,而创造艺术形象永远是文学创造的中心课题。 ②情感评价的文学意义,可以从所谓的形象性问题上得到印证。情感评价是文学的本质属性性和文学创造的必然要求,它作为一定的价值取向,隐含着人的政治、文化、伦理、宗教和审美等社会性需要与态度,以及由此诸多因素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心理体验和判断。文学创造正是以这样的属性,在向人们展现真理的同时也向人们呈示着意义,并以审美情感数珠人们的心灵和激发人们的情绪的方式,发挥着它的审美意识形态作用。 ③情感是基于人的需要、观念等思想意识而对事物的主观态度和评价。文学在创造艺术真实时运用“内在的尺度”,实际已把情感评价融入其中,因此,艺术形象都是理智与情感的统一,情感评价是文学创造的本质属性。文学创造正是以这一本质属性,在向人们展现真理的同时,也向人们呈示着意义——尚“善”的审美价值追求。 ④情感评价中的价值取向,体现为真、善、美。高尚品格与功利取向就是善的价值追求。文学作品对表现对象的情感态度高尚与否,归根到底是以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与人生幸福为价值标准的。只有有了高尚品格与正确的功利取向的文学作品才是优秀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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