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开展人才流动、人事代理的社会化服务;联络各地、各部门的人才流动中介机构,交流人才信息,引导和促进我区人才的合理流动,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研究人才流动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向政府决策部门提出政策性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办理人事代理业带大务,代理模链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业务;代理人才招聘、专业技术职务(称)申报和评审、人才素质及能力测评、单位内部人才配置及岗位职责、待遇等方案,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接转、管理等人事工作业务;协助委托单位分析研究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促进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负责为存档人员办理工龄计算、档案工资、出国(境)政审、计划生育、集体户口和档案材料的查阅,并出具有关证明以及按有关规定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等事务;协助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五、负责为企事业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推荐、选调、聘用、审查、考核所需人员或中方雇员;进行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并按原身份办理流动手续。
六、组织开展人才及人才智力的引进与输出。
七旦行孙、负责人才供需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咨询;办理各类人才的求职登记、储备、推荐等相关业务。
八、办理用人单位及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
九、办理人才招聘广告的审批手续。
十、负责为用人单位和求职择业者双向选择提供各种场地和各项服务业务,办理日常和集市型招聘活动。
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拥有一支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办事高效、服务热情周到的专业队伍,加之灵活的市场机制和现代化服务手段,在开展人事代理和人才市场规范运作方面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良好信誉。
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及中国新疆人才市场热诚欢迎广大用人单位前来招聘人才;欢迎广大求职者前来求职择业;欢迎单位和个人前来委托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