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律师请进
我一朋友因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前几天发作去开别人车门被车主抓住送到派出所。请问我朋友会被追究责任吗,我该怎么和派出所打交道以打到释放朋友的目的?谢律师大哥大姐叔叔阿姨了!...
我一朋友因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前几天发作去开别人车门被车主抓住送到派出所。请问我朋友会被追究责任吗,我该怎么和派出所打交道以打到释放朋友的目的?谢律师大哥大姐叔叔阿姨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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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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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做精神病鉴定 确定你朋友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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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辩护,并申请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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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酒醉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论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1. 你的朋友涉嫌盗窃。
2. “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等同于精神病, 精神病需要严格的法定程序认定。
3. 精神病人即使从事“犯罪”行为,也不负刑事责任。参见《刑法》第十八条
3.但是,在间歇精神人没有发作期间的行为,还是可能负刑事责任的
所以说你们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认定他是精神病人,
2. 把鉴定交派出所或者检查机关
3. 如果没有被认定为精神病,就需要在其第一次被讯问之后,就可以寻求律师法律帮助
4.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论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1. 你的朋友涉嫌盗窃。
2. “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等同于精神病, 精神病需要严格的法定程序认定。
3. 精神病人即使从事“犯罪”行为,也不负刑事责任。参见《刑法》第十八条
3.但是,在间歇精神人没有发作期间的行为,还是可能负刑事责任的
所以说你们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认定他是精神病人,
2. 把鉴定交派出所或者检查机关
3. 如果没有被认定为精神病,就需要在其第一次被讯问之后,就可以寻求律师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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