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大概多少一平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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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意撩人殇
高粉答主

2018-09-19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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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拆迁补偿属于房屋征收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扩展资料: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温柔且轻捷丶标兵0250
2016-12-30 · TA获得超过228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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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是临街,必然要有一部分是企业或厂房是和路面连接的,形成一种商铺门面的形式,然后租赁出去或自己进行商铺使用价值的利用,也就是实际经营的行为。这就叫自然形成的商铺和门面,这种情况在拆迁中如何补偿呢?
要结合预期的情况和性质来进行区别对待,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占有的是国有土地并且有土地使用权的,那么你所建的房屋也是有房产所有权的,也就是证照齐全的房屋。只不过房产证上标明的使用性质是工业而不是住宅,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就要结合具体的使用的性质和现状来参考补偿。
证照齐全,并且取得了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经营,在传统的观点中就是一个临街商铺,基本满足了门面房的客观要件,只不过没有取得商铺的房产手续,这样就应该参照门面房的价格进行补偿。
第二种就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租赁的房屋,或者租赁的土地自建的房屋,但是对外产生一种商业经营的行为,实践中如何来补偿,原则上就不能上一种情况来补偿,因为补偿价值大部分都在土地上,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按照实际状况来进行参考补偿,但是这个情况主要是按照你的经营情况来进行补偿。除了厂房的重置成新价对你产生的商业经营行为,也就是咱们所讲的经营利润和停产停业损失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三种就是完全租赁,房子是房东所建,然后租赁过来后适当改造形成商铺经营的形式,原则上是适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室内装修附属物的补偿。这种是完全达不到按照商铺来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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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所
行业观察员

2021-08-25 · 注重于全国征地拆迁案件
凯诺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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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门面房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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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拆迁律师团
2020-12-29 · TA获得超过12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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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没有具体的标准,但原则上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具体的需要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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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问问
2019-03-22 · 百度认证:上海律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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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门面房拆迁经过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后,确定拆迁补偿内容。

第一,通常房屋拆迁的计算标准为: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一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第二,门面房拆迁补偿通常包括: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第三,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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