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酒店员工,上月底因我自己个人原因突然辞职不做。请问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您只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提前告知,并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就必须支付工资。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反之,可以按照规定的要求,要求补偿,有可能拿不到工资,但是,必须有依据。
您只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提前告知,并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就必须支付工资。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反之,可以按照规定的要求,要求补偿,有可能拿不到工资,但是,必须有依据。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