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后都是如何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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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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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0 · 知天下事,作百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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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中央追逃办公布了40名到案“百名红通人员”的后续工作进展情况。据统计,这40人中已作出判决的15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2名,撤案1名,法院已审理但尚未宣判的有9名,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侦查的13名。

在已作出判决的15人中,有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处置不同,这其中到案方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刑期最重的李华波,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是被新加坡方面遣返回国。

另外有7人属于被缉捕归案,分别是戴学民、孙新、钱增德、赵汝恒、裴健强、付耀波、张清曌。和李华波相似,付耀波和张清曌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次赵汝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相对较轻的是钱增德和裴健强,两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体来看,这7人刑期较重。

与遣返、缉捕到案者的判决情况不同的是,7名劝返的“百名红通人员”刑期相对较轻,包括牛丽英、杨立虎、陈祎娟、曾凡奇、云健、张大伟、闫永明。其中牛丽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张大伟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免予刑事处罚;闫永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3.2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40人中,还对2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朱振宇属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且系从犯,张丽萍经劝返归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无论从轻还是从重,都是依纪依法,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在法律框架、法律规定内进行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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