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意识的能动作用及其表现,怎样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
一、意识的能动作用一般称为主观能动性。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主观意识和实践活动对于客观世界的能动作用。主观能动性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人们能动地认识客观世界;二是在认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在实践的基础上使二者统一起来,即表现出人区别于物的主观能动性。
二、表现
1、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人们在反映客观世界的时候,总是抱有一定的目的和动机,在实施行动之前还要预先制定蓝图、目标、行动方式和行动步骤等。
蜜蜂筑巢、蜘蛛织网等,表面看起来似乎有某种预定的目标和计划,其实不然。它们既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它们的操作纯粹是无目的的本能的活动。
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主动的、有选择的,并不是客观世界有什么就反映什么。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它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能够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
2、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人们在意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世界,即通过实践把意识中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动物没有自觉的意识,不懂得自己活动的意义,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因而,它们既不能认识世界、也不能改造世界。
3、意识活动依赖于人体的生理过程,又对生理过程有着能动的反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三、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
1、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意识的性质不同,其对物质的作用有正反两个方面,即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展开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事物的发展。
2、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一旦违背客观规律,人们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认识和改造自然界,要尊重自然界的规律;认识和改造社会,要尊重社会规律。人们能够创造历史,但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正如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能自由选择这一种或那一种社会形态。不顾规律和违背规律,只能把事情办糟。
3、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具体地说,它要求人们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是说人在规律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人们通过自觉活动能够认识客观规律和规律发生作用的客观条件,并为运用规律改造世界、创造和改变各种物质条件,为客观规律的作用发挥开辟道路。
如在利用自然规律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物质设备、技术条件和地形气候等多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推动社会发展。
4、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结合起来。
既要反对否定主观能动性,把人变成规律的奴隶的消极宿命论,又要反对不顾客观规律,夸大意识能动作用,冒险蛮干的主观主义和唯意志主义。
扩展资料
主观能动性为人类所特有,它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对动物来说,不存在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
虽然动物也有能动性,但是不能称之为主观能动性。动物的活动和能动性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统一的,不具主观性。某些高等动物的活动,似乎也表现出某种“目的性”,能提前采取趋利避害的行动,可只是一种在长期适应活动中形成的本能,它和人的有目的的自觉活动不同。
马克思曾经以“蜜蜂”与“建筑师”的比喻,生动地阐明了人和动物活动的显著区别。
一切动物的行动,都不能在自然界打下它的意志的印记,只有人才能“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支配自然界并为自己的目的服务。人的活动具有目的性、意识性和自觉性,表明了人对周围世界有着积极、主动的态度,意识富有主观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观能动性
1、深刻广泛性;
2、自主选择性;
3、目的计划性;
4、意志创造性;
5、反馈自律性。
二、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1、发挥主观能动性,要通过社会实践。
2、发挥主观能动性,要遵循客观规律。
3、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凭借物质条件。
4、发挥主观能动性,要依靠人民群众。
2. 意识能动性的主要表现:第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计划性;第二,意识活动的主观创造性;第三,意识活动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这是意识能动性的突出表现;(意识活动对人体生理过程的调控作用)。
3. 意识能动性的实现:第一,前提条件是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第二,基本途径是社会实践。第三,还要借助一定物质手段和物质条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4. 人工智能是人的意识的模拟、物化和延长,不是本来意义上的智能,随着科技发展,人工智能在某些方面会超越人的意识,但在总体上则不如人的意识。
5. 意识与物质的关系上的基本观点:第一,辩唯,既承认物质的决定性,又承认意识的能动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第二,机械唯物主义,只承认物质的决定性,否定意识的能动性(无所作为)。第三,唯心主义,否认物质的决定性,夸大意识的能动性(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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