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的特点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少林的国家,森林覆盖率为13.92%,但森林火灾危害较为严重。每年平均发生森林火灾16000多次,烧毁森林在106hm2左右,约占全国森林面积的0.8%~0.9%。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森林火灾损失严重,我国经常发生大的或特大的森林火灾,平均每次林火面积在几十公顷至几百公顷。1987年春,大兴安岭北部林区一次特大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高达(133×104)hm2,烧毁3个林业局址和9个林场,造成5万多人无家可归,损失惨重,震惊中外。
2、大面积森林火灾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和林区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最多的是云南省,有时竟超过我国森林火灾总次数的50%以上。但过火面积最大的林区是大兴安岭林区,其过火面积有时超过我国过火总面积的50%以上。森林火灾比较严重的是黑龙江、内蒙古、云南、广西、福建、广东、四川、贵州等地。
3、森林火灾波动性大20世纪50年代森林火灾次数多、面积大;60年代森林火灾次数和面积相应下降;70年代森林火灾次数和面积有明显上升;80年代又相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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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的规律
1、年周期性变化降水多的湿润年一般不易发生火灾。森林火灾多发生在降水少的干旱年,由于干旱年和湿润年的交替更迭,森林火灾就有年周期性的变化。
2、季节性变化凡一年内干季和湿季分明的地区,森林火灾往往发生在干季。这时雨量和植物体内含水量都少,地被物干燥,容易发生火灾,称为火灾季节(防火季)。我国南方森林火灾多发生在冬、春季,北方则多发生在春、秋季。
3、日变化森林火灾发生时间与林区昼夜气象变化关系极大。一般中午日照强、气温高、风速大,林内外地被物蒸发量大,容易干燥,遇有火源容易起火。而夜间则不然,很少发生林火。
⑴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本,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向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
⑵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山洪、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他自然灾害发生。
⑶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
⑷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禽兽。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救森林火灾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有时还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安定。
201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