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答案
一般纳税人A企业接受小规模纳税人B企业的委托,为B企业加工铸钢件500个。A企业既可以采取经销加工方式,也可以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如果采取经销加工,B企业收回每个铸钢件的不...
一般纳税人A企业接受小规模纳税人B企业的委托,为B企业加工铸钢件500个。A企业既可以采取经销加工方式,也可以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如果采取经销加工,B企业收回每个铸钢件的不含税价格为210元,有关费用由A企业负担,加工时提供熟铁50吨,每吨不含税价1250元。由于B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只能提供由税务所按3%代开的专用发票。如果采取来料加工方式,每个铸钢件的不含税加工费收入为82元,加工费共计41000元。两种方式下,加工时电费、燃料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600元。作为A企业应当如何进行税务筹划,选择较为合理的加工方式?并分析B企业是否能接受A企业的加工方式?
展开
1个回答
2018-03-27
展开全部
(1)
A企业采取经销加工方式。
应纳税额=500×210×17%-50×1250×3%=15975
收益额=500×210-50×1 250-14375=28125
(2)
A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额=82×500×17%=6970
收益额=41000-5375=35630
通过比较,采用来料加工方式比经销加工方式可多获得收益7505元(35630-28125=7505),应纳增值税额减少9005元(15975-6970)。
可见,这笔业务对A企业而言,在现有条件下采取来料加工比经销加工更合算。
(3)
B企业采取经销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50×1250×3%=1875
收回的成本=500×210×(1+17%)=122850
(4)
B企业采取委托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0
收回的成本=50×1250+4100×(1+17%)=110470
通过B企业收回成品的成本及其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比较,
可以判断出B企业选择委托加工方工也比较合算,因为该产品加工方式较之于经销
加工收回的成本降低了12380元,应纳增值税税额减少了1875元。
任何一个商业行为不能仅以纳税作为唯一判断标准。
追问
谢谢
14375怎么来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