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源市 永勤厂旷工3天 算我自离了 工资不给了 不知道合不合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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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你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你工资。
同法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很显然你旷工三天,单位对你的决定是违法的。
你可以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履行合同,发你工资或者给你经济补偿。对劳动仲裁不服你再向仲裁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同法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很显然你旷工三天,单位对你的决定是违法的。
你可以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履行合同,发你工资或者给你经济补偿。对劳动仲裁不服你再向仲裁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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