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的人,怎么看待监狱警察和司法警察?
法律的规定就不重复了。但是实际工作中:除了监狱人民警察外,其他类的“人民警察”的执法环境都是“以多胜少”(公安的抓捕行动,法院的押解任务,法院执行)。唯独监狱民警呢!他们长期与“阶级敌人”面对面,执法环境是“以少胜多”。
虽说都是警察,但职能范围不一样,公安有派出所,有各股所队室,都要和人民群众打交道,需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需要立警为公,终于党,终于人民,所以职责也不同。监狱,司法警察是要和犯人打交道,所以职责和服务对象都是不同的。
虽然名义上都是警察可是公安和司法警察还是区别很大的,公安警察特别是一线的虽然任务繁重,危险性也是大了很多,但同时权利和社会地位也比司法警察强很多。
过去,该监狱不被称为劳改组织,而是劳改,支队和大队的监狱。当时,劳改组主要位于偏远地区,在野外,风和日光下工作,资金和工资得不到保证。公安局的人看不起劳改派。在公共安全方面犯错的人将被转移到劳动改革小组。劳改团队的头衔不再需要。它们都被称为监狱和监狱。几乎没有野外工作。所有囚犯在室内工作。警察的工作条件要好得多。
其实,真正辛苦的是公安监管系统的警察。为什么呢?一、面对面管理在押人员,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二、心理负担重,在与在押人员的管理中,既要文明管理执法,又要做好各项工作,不能出半点差错,追究责任也很严。监狱司法警察相对来讲就比较单纯一点,面对的是劳改人员(已决犯),抓好生产和做好思想工作就可以了。法院和检察院的法警,主要是法院的法警会更忙一点,而且主要工作集中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从看守所带在押人员开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