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上海插班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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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还有插班生政策,但比之前变化很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研究决定,市教委同意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等12所普通高校2021年在部分专业中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为做好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各试点高校应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021年招收插班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收对象为2020—2021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均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且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后可以报考。每位学生只能报考1所试点高校,学生学籍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只能为每位学生出具1份相关证明。二、各试点高校插班生报名时间定于2021年5月12日到18日,笔试定于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统一开考。各试点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报名条件、办法、专业、招生计划、考核办法、录取方法等详见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经市教委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试点高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试点高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三、各试点高校在全面考查学生情况后,根据自主确定的条件择优录取插班新生,拟录取的插班新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被录取的插班新生名单,由录取高校于2021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委。插班新生按录取高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四、各试点高校应加强对插班生考试招生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各选拔环节全程接受监察部门监督,所有测试均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各试点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插班生试点工作或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各试点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对插班生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各试点高校健全和完善招生监察制度,涵盖命题、考务、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须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强化监督,化解风险,确保公平。五、各试点高校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布插班生考试成绩、合格线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六、插班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收插班生试点学校2020年度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七、市教委将根据各试点高校插班生招收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以上内容参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官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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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还有插班生政策,但比之前变化很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研究决定,市教委同意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等12所普通高校2021年在部分专业中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为做好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各试点高校应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021年招收插班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收对象为2020—2021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均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且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后可以报考。每位学生只能报考1所试点高校,学生学籍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只能为每位学生出具1份相关证明。二、各试点高校插班生报名时间定于2021年5月12日到18日,笔试定于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统一开考。各试点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报名条件、办法、专业、招生计划、考核办法、录取方法等详见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经市教委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试点高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试点高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三、各试点高校在全面考查学生情况后,根据自主确定的条件择优录取插班新生,拟录取的插班新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被录取的插班新生名单,由录取高校于2021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委。插班新生按录取高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四、各试点高校应加强对插班生考试招生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各选拔环节全程接受监察部门监督,所有测试均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各试点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插班生试点工作或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各试点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对插班生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各试点高校健全和完善招生监察制度,涵盖命题、考务、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须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强化监督,化解风险,确保公平。五、各试点高校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布插班生考试成绩、合格线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六、插班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收插班生试点学校2020年度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七、市教委将根据各试点高校插班生招收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以上内容参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官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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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本着培养创新人才、鼓励优等学生成才以及在大学本科新生中引入适当竞争机制的目的,自2000年起先后允许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12所重点高校招收插班生。凡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在读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并且成绩全部合格,都可以参加插班生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名额、考核办法、录取方式等由试点高校向社会公布。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将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经审核办理转学手续。插班新生将按录取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录取的新生仍留在原高校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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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插班生的政策一般来说需要找那一定的插班生的费用另外的话。对户口还有分数有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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