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经济如何处理好?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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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题主情况来看,建议可以通过婚前协议,对重组后的家庭财产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提前约定。既可以明晰双方财产关系,也能避免后续可能发生的矛盾。在双方真心相爱且互相认可对方的前提下,这样一份协议也能成为保护你们双方婚姻的最坚硬的“壳”!
其实题主的问题也反映了现实生活中一个很客观的问题,那就是,再婚重组家庭的风险其实真挺大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再婚的夫妻,都有过一段婚姻,双方也许还带着孩子,在面临一段新的婚姻关系时,可就不单单只是两个人的问题了,更是两个不同家庭的问题!
在我们家理承办的继承案件中,涉及重组家庭争产的比例高达19.44%,一般都是被继承人在前段婚姻里所生的子女与其生前配偶争夺遗产的情况。
在这类继承纠纷里,继子女一般都没有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有可能该继子女由另一方父母抚养,或者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既不存在血缘关系,也不存在多少感情基础,在遗产争夺上自然不遗余力,毫不留情!
我们就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
01
胡大爷和原配育有两个女儿,家中有两套拆迁安置房。原配去世后,胡大爷与吴大娘同居生活并偷偷再婚。由于害怕房产被吴大娘侵占,两个女儿将胡大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份额。法院主持调解,胡大爷得一套房产,与继母同住;两个女儿得一套房产,两人住在一起。后胡大爷因病去世,两个女儿跑到继母家,要求其立即搬出去。
继母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该套房产的相关权益。经历将近两年的博弈,双方才终于达成调解,两个女儿得到房产,并支付继母折价款。
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尤其是已经成年的子女,对于守护己方父母的财产意识更为强烈。
02
我们还曾经办理过一个案例(经当事人同意后发表)。
2005年,李爷爷与张奶奶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双方均为二婚,有子女,婚后未再生育子女。李爷爷在与张奶奶结婚时已退休,双方婚后的生活来源为李爷爷的退休金及耕种张奶奶口粮田的收入,双方没有积蓄。
2013年5月,李爷爷患病导致语言表达困难、行动不便。在李爷爷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张奶奶因如何照顾李爷爷的问题,与李爷爷的子女多次发生激烈冲突。李爷爷的子女于2013年10月将其送至敬老院生活。
李爷爷在敬老院生活期间,因脑梗塞于2014年5月20日送至医院治疗,出院后仍回到了敬老院生活。李爷爷在敬老院的日常生活均不能自理,需要专人照料。
李爷爷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张奶奶认为李爷爷提出离婚,是其子女一首操办,离婚不是李爷爷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同意离婚。同时,如离婚要求李爷爷支付经济损失。
对于普通再婚女性来说,丈夫失智失能以后,面对继子女的挑战,她不仅需要承受“被离婚”的情感伤害,还可能落入净身出户、生活困顿的境地,晚景凄凉。
对于双方都有成年子女的再婚夫妻,我们建议正式步入婚姻前,最好从情感上获得对方子女的认同,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及早与伴侣沟通身后事的安排,避免伴侣失智失能后,落入完全被动的境地,遭受情感和财产的双重损失!
其实从家理律师办过的这些案件经验来看,现实生活中,中老年人离异或丧偶后再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了,有的是因为单纯的感情因素,也有的是为了“搭伙过日子”。
但不论是哪一种再婚结合,财产问题的清晰梳理都至关重要。
因为这个年纪的再婚人群,名下普遍拥有房产、存款等大额财产,双方也都有各自的子女,这样的再婚家庭更容易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既包括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纠纷,也包括双方或一方去世后可能发生的继承纠纷。
从明晰双方财产关系、避免后续可能发生的矛盾角度出发,建议:
①想要步入再婚行列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婚前协议,对重组后的家庭财产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提前约定。
②婚前银行存款与婚后银行账户的隔离,比如确定婚前账户余额、婚后开立新账户用于婚后收入和支出。
③订立赠与协议保证子女继承利益。
④婚前开诚布公,有顾虑一定要说出来,这样就不容易出现猜疑和误会,回避问题并不是一种好的解决方式。
不论是年纪尚轻的中年人,还是反对父母再婚的成年子女来,担忧再婚伴侣有别的企图,比如想要家产、房子什么的,是他们担心再婚是否幸或是拒绝父母再婚的最主要原因。
经营婚姻本身就是个技术活儿,再婚家庭要面临的具体问题自然就更多!
从现实情况来看,两人都曾有过结婚经历,因为有了第一次婚姻的对比和经验、教训,在财产问题、子女问题这些初婚时不起眼的小矛盾,在再婚家庭中却会变得敏感,甚至可能成为引爆婚姻的炸弹。而用协议对敏感的问题加以约定,透明且真诚,不失为经营再婚关系的一种很好的方法。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追逐幸福的权利,无论父母还是子女,都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对于再婚家庭的双方来说,既然已经组成了一家人,就不要过成了两家活。
其实题主的问题也反映了现实生活中一个很客观的问题,那就是,再婚重组家庭的风险其实真挺大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再婚的夫妻,都有过一段婚姻,双方也许还带着孩子,在面临一段新的婚姻关系时,可就不单单只是两个人的问题了,更是两个不同家庭的问题!
在我们家理承办的继承案件中,涉及重组家庭争产的比例高达19.44%,一般都是被继承人在前段婚姻里所生的子女与其生前配偶争夺遗产的情况。
在这类继承纠纷里,继子女一般都没有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有可能该继子女由另一方父母抚养,或者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既不存在血缘关系,也不存在多少感情基础,在遗产争夺上自然不遗余力,毫不留情!
我们就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
01
胡大爷和原配育有两个女儿,家中有两套拆迁安置房。原配去世后,胡大爷与吴大娘同居生活并偷偷再婚。由于害怕房产被吴大娘侵占,两个女儿将胡大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份额。法院主持调解,胡大爷得一套房产,与继母同住;两个女儿得一套房产,两人住在一起。后胡大爷因病去世,两个女儿跑到继母家,要求其立即搬出去。
继母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该套房产的相关权益。经历将近两年的博弈,双方才终于达成调解,两个女儿得到房产,并支付继母折价款。
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尤其是已经成年的子女,对于守护己方父母的财产意识更为强烈。
02
我们还曾经办理过一个案例(经当事人同意后发表)。
2005年,李爷爷与张奶奶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双方均为二婚,有子女,婚后未再生育子女。李爷爷在与张奶奶结婚时已退休,双方婚后的生活来源为李爷爷的退休金及耕种张奶奶口粮田的收入,双方没有积蓄。
2013年5月,李爷爷患病导致语言表达困难、行动不便。在李爷爷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张奶奶因如何照顾李爷爷的问题,与李爷爷的子女多次发生激烈冲突。李爷爷的子女于2013年10月将其送至敬老院生活。
李爷爷在敬老院生活期间,因脑梗塞于2014年5月20日送至医院治疗,出院后仍回到了敬老院生活。李爷爷在敬老院的日常生活均不能自理,需要专人照料。
李爷爷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张奶奶认为李爷爷提出离婚,是其子女一首操办,离婚不是李爷爷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同意离婚。同时,如离婚要求李爷爷支付经济损失。
对于普通再婚女性来说,丈夫失智失能以后,面对继子女的挑战,她不仅需要承受“被离婚”的情感伤害,还可能落入净身出户、生活困顿的境地,晚景凄凉。
对于双方都有成年子女的再婚夫妻,我们建议正式步入婚姻前,最好从情感上获得对方子女的认同,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及早与伴侣沟通身后事的安排,避免伴侣失智失能后,落入完全被动的境地,遭受情感和财产的双重损失!
其实从家理律师办过的这些案件经验来看,现实生活中,中老年人离异或丧偶后再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了,有的是因为单纯的感情因素,也有的是为了“搭伙过日子”。
但不论是哪一种再婚结合,财产问题的清晰梳理都至关重要。
因为这个年纪的再婚人群,名下普遍拥有房产、存款等大额财产,双方也都有各自的子女,这样的再婚家庭更容易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既包括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纠纷,也包括双方或一方去世后可能发生的继承纠纷。
从明晰双方财产关系、避免后续可能发生的矛盾角度出发,建议:
①想要步入再婚行列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婚前协议,对重组后的家庭财产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提前约定。
②婚前银行存款与婚后银行账户的隔离,比如确定婚前账户余额、婚后开立新账户用于婚后收入和支出。
③订立赠与协议保证子女继承利益。
④婚前开诚布公,有顾虑一定要说出来,这样就不容易出现猜疑和误会,回避问题并不是一种好的解决方式。
不论是年纪尚轻的中年人,还是反对父母再婚的成年子女来,担忧再婚伴侣有别的企图,比如想要家产、房子什么的,是他们担心再婚是否幸或是拒绝父母再婚的最主要原因。
经营婚姻本身就是个技术活儿,再婚家庭要面临的具体问题自然就更多!
从现实情况来看,两人都曾有过结婚经历,因为有了第一次婚姻的对比和经验、教训,在财产问题、子女问题这些初婚时不起眼的小矛盾,在再婚家庭中却会变得敏感,甚至可能成为引爆婚姻的炸弹。而用协议对敏感的问题加以约定,透明且真诚,不失为经营再婚关系的一种很好的方法。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追逐幸福的权利,无论父母还是子女,都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对于再婚家庭的双方来说,既然已经组成了一家人,就不要过成了两家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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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通常双方都是有故事的人,为了规避二婚的风险,在经济上做好避险是必要的,主要分外三块,一块是婚前财产的规范整理并适当做公证,把婚前财产与婚姻做分割,其次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财务处理,是收入、开支都AA,还是按比例承担或由一方承担,第三是死亡后的财产分配,就是立遗嘱,比如各自婚前的子女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婚姻内子女财产又如何分配,这三块处理好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会出现一方有巨额债务一直让另一方填窟窿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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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养型(一方收入):一方挣钱,另一方基本上什么也不做,只玩。
2.
挣钱持家型(一方收入):一方挣钱,另一方持家(家务、孝敬父母、照顾小孩等)
3.
夫妻店型(共同收入):双方共同经营一份事业,收入来源是共同的,任一方支出也等于共同支出。
4.
上交型(双方收入):双方挣钱,一方将收入全额或大部交给另一方操持管理。
5.
AA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各自支出各自花销,完全平等开支双方的共同花销。
6.
AB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收入多的一方承担花销大头,收入少的一方承担花销小头(通常为为六四开)。
7.
AO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一方基本承担全部或大部花销,另一方基本不承担花销
包养型(一方收入):一方挣钱,另一方基本上什么也不做,只玩。
2.
挣钱持家型(一方收入):一方挣钱,另一方持家(家务、孝敬父母、照顾小孩等)
3.
夫妻店型(共同收入):双方共同经营一份事业,收入来源是共同的,任一方支出也等于共同支出。
4.
上交型(双方收入):双方挣钱,一方将收入全额或大部交给另一方操持管理。
5.
AA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各自支出各自花销,完全平等开支双方的共同花销。
6.
AB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收入多的一方承担花销大头,收入少的一方承担花销小头(通常为为六四开)。
7.
AO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一方基本承担全部或大部花销,另一方基本不承担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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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经济要处理好的话,其实也比较简单的,首先我觉得你们一定要把一些共同的财产一定要处理好,还有婚前的财产也要做一个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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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 知道合伙人星座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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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两人都比较大方,都不喜欢斤斤计较的,就没有必要去划分彼此。如果夫妻两人都是那种亲兄弟明算账的类型。那就最好把收入开支都彼此划分清楚。这样就可以避免后续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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