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是指统治者为加强思想、文化控制,迫害知识分子,以排除异见的事件。《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
清朝文字狱在二百多年间基本上没间断。
顺治时期
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
康熙时期:明史案、黄培诗案、南山案、朱方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