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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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是我国部分一线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试点改制政策,用以为我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经验。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西安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一、申请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大致包括: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免冠照片;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
二、办理居住证的流程也比较简单,目前分为线下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
1、线下办理:以北京为例,首先准备好上述材料,到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会在两个工作日内交报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收到材料后会报市公安局审核,对符合申领要求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办理完毕后,由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2、网上办理:以办理北京居住证为参考:首先关注北京住居证微信公众号或者进入小程序,填写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申请表;其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电子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另行提交劳动合同电子复印件;再次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届时会有公安机关民警联系您入户调查,并拍照。完成上述流程后,派出所民警会将审核情况报市公安局复核,对符合申领要求的,由公安机关制证(电子证件),大概十个工作日制证完成,申请人在北京通上可以查询得到电子居住证。
【拓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应当为来京人员提供暂住登记服务。
第七条 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申请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大致包括: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免冠照片;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
二、办理居住证的流程也比较简单,目前分为线下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
1、线下办理:以北京为例,首先准备好上述材料,到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会在两个工作日内交报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收到材料后会报市公安局审核,对符合申领要求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办理完毕后,由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2、网上办理:以办理北京居住证为参考:首先关注北京住居证微信公众号或者进入小程序,填写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申请表;其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电子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另行提交劳动合同电子复印件;再次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届时会有公安机关民警联系您入户调查,并拍照。完成上述流程后,派出所民警会将审核情况报市公安局复核,对符合申领要求的,由公安机关制证(电子证件),大概十个工作日制证完成,申请人在北京通上可以查询得到电子居住证。
【拓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应当为来京人员提供暂住登记服务。
第七条 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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