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故意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知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责任区别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其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为他人建立的担保是一般保证的话,则债权人先应对实际履行的债务人,即债主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如果已经对其提起诉讼并对其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该债权人才可以请求您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债务人变更住所,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或者债务人已经破产,案件已经被法院受理,应中止执行程序,再或者您书面放弃此项权利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您偿还债款。
(二)连带保证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在保证合同中与债务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没有约定再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都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有权越过实际债务人而向您请求偿还债款。但无论哪种担保形式,您承担保证责任后,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建议您收集您替您朋友偿还的债款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朋友对您偿还债款,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
不管是贷款人还不起贷款,还是故意行为,那剩下的话担保人必须要还款,这是法律规定的。你无法抵赖。
这就是当下人们说的那句话,身份证和车和钱不要借给任何人。说的是有道理的。还有别人拿一堆这个合同文件让你签字,你根本看不懂,或者是一堆白纸让你签名按手印,盖章都是违法行为,所以坚决要避免这么做。
如果你对一个个人一个企业不太深入了解,不能预知到他的人品以及企业未来发展的风险。千万不要随随便便的做担保人做中间人,这是一个危险的职业,你只是一个做好事帮助别人,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和危害。
担保人就利于很多企业的法人是一样的,一旦出了事故,你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的。一些特殊的情况还会超越民事法律的范畴,会涉及到刑事案件刑事,所以大家不要当担保人,更不要当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