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新闻发言人制度
央广网11月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回应市场关切,强化社会舆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提升保险监管和行业透明度,保监会近期推动保险行业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并于11月8日向社会公布了保险行业新闻发言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据悉,此次公布的名单包括了保监会和36个保监局、中国保险保障基金责任有限公司等9家会管单位、209家各类保险机构在内的316名新闻发言人及其联系方式。
今年5月,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保险行业要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新闻发言人队伍,不断推动新闻发言人工作规范化。鼓励各单位通过新闻发言人解读重要政策法规、权威发布重要信息、积极接受媒体采访,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强调新闻发言人要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创新新闻发布形式,扩大信息传播受众面,提高保险新闻影响力。要求各单位加大新闻发布协调力度,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联系,支持和参与保险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平台建设。强调各单位要加强新闻发言人履职条件保障,为新闻发言人配备必要的工作资源,强化培训交流,提升新闻发言人履职能力。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加强新闻发言人工作,有利于促进监管部门信息公开,提升保险监管公信力;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防范保险行业声誉风险;有利于促进全行业不断深化公众宣传,树立保险行业良好形象,为加快现代保险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新闻舆论支撑。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大全行业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力度,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通报各保监局、保险社团组织新闻发言人相关工作情况。同时,探索把各保险公司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的情况纳入声誉风险监管评价,推动全行业新闻发言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