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后想处理前任送自己的礼物,用什么理由可以还给他?
首先我想试问你,情人和你在一起,贪图的是你什么吗?你送情人的礼物,是你自愿向情人讨好行为,因为现在关系断了,好意思向他/她要回赠送的礼物,你不觉得让人笑话吗?不管怨谁,不管为什么你们俩分手了,你就应该一拍两散,互不相欠。怎么又翻起陈芝麻烂谷子的旧帐,想把以前送给人家的礼物要回来呢。
你这种男人我看不起你,你当初去追别人的时候,你拼命的去对别人好,现在分手了,你还想要回礼物,给条毛线给你,你要不要了,我草,什么东西呢?对方不问你要钱就不错了,还想要回礼物,发你的白日梦吧!不想再看到你送的礼物,主动把礼物还给你,你就收下,那怕收下后扔掉呢!情人做不成了,也不应该成为仇人啊?你们必境不是夫妻,人家为你奉献过呀!做人不能太小家子气,
听到的看到的都是书上描写的。现实中的情人分手很快,几句话、几件事,大家就一拍两散了。散得彻底、那么坦然。但像兄弟你这般手法操作的,我也是只听说过,没有见到过。估计你也是男人奇葩中的奇葩了。你爱着对方,对方爱着你的钱财,不断地向你要礼物要金钱,当有一天你不能满足她的欲望的时候,她向你提出了分手,对于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应该要回的。如果对方不给,法律也是支持你的。
在法律上来说,能要回来,其他的东西物品就算了。话又说回来,你在跟情人好的时候,亲密的时候总是有感情吧!现实生活中一个男人要有气度,有舍有德(得),不斤斤计较,当初你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对情人在物质上经济上有一些付出,也是抱着一种交易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