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交强险已赔付18000元,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商业保险进行赔偿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不可以。
既然保险都已经理赔了,那么我方没有责任和义务再去赔偿对方。对方的要求不仅是不合理的,而且也是违法的。我方可以认定为是诈骗,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
我方可以直接就此事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的额外赔偿是不合理的,而且也是违法的。当事人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责任的归属,我方全责,需要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事宜。关于交通事故后我方全责,保险理赔后,对方还要求额外赔偿,要怎么解决?我认为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申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官方对于此次事故的合理认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联系交警处理。
其次,既然保险都已经理赔了,那么我方没有责任和义务再去赔偿对方。最后,我方可以直接就此事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的额外赔偿是不合理的,而且也是违法的。当事人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