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儿童观是指现代社会看待和对待儿童的看法或观点。
涉及儿童的特性、权利与地位、儿童期的意义以及教育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中外古今,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儿童观。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儿童被视为家庭和家族的隶属品,父母的私有财产,儿童没有自己独立自主的人格,只有对长辈的依附关系。
扩展资料:
概念
正确的儿童观,一般认为最重要的是尊重、发展儿童的独立自主性,并承认其发展的可能性,使之成为独立的人格,成为能动的主体去认识和变革自然和社会,同时也获得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儿童观不正确,对儿童的教育就必然会出现种种问题。
主要涉及儿童的特点、儿童的地位与权利、儿童期的意义、儿童的特质和能力、儿童生长发展的形式与原因以及儿童教育等问题。一个时代(或社会)对于这些问题的看法或观念的总和即为该时代(或社会)的儿童观。
它主要包括儿童发展观、儿童教育观两大方面。儿童观的形成受社会政治、经济、传统文化思想、科技发展水平以及人自身认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它通过社会舆论、社会风俗习惯等深刻地存在于民众的意识中,而由思想家、教育家、心理学家等提出的各种儿童发展与教育理论, 则是儿童观在理论上的表现形式,是整个社会或时代儿童观的集中反映。
在欧洲中世纪社会里,儿童被视为父母的隶属品,并被认为生来俱恶,因此鞭笞、体罚儿童被视为合理合法。文艺复兴后人文主义的兴起, 才使人们从儿童自然本性来看待儿童, 但仍然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肯定儿童的权利与要求, 把儿童看成是雏形的成人的观点仍占统治地位。
20世纪以来, 随着对儿童研究的深入, 人们才开始真正了解儿童所具有的特点、儿童发展的潜能等,早期教育开始受到重视。在我国,长期以来,由于封建思想的影响,儿童被视为家庭和家族的隶属品,成了父母的私有财产,丧失了独立自主的人格,与其抚养人只是一种依附关系。
正是由于这种封建宗法思想的影响,当前我国儿童教育中存在很多问题和畸形现象。因此,应尽快消除封建落后的儿童观,宣传科学现代的儿童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儿童观
现代儿童观中儿童是一个全方位不断发展的“整体”的人,现代儿童观中应尊重并满足儿童各种发展的需要。儿童身心各方面的发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所谓完整儿童是指全面发展和谐平衡的儿童,现代儿童观中其发展是身体的、认知的、情感的、社会的和人格的整合性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成人及社会要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现代儿童观中儿童发展的个体差异性。现代儿童观中儿童发展中共性与个性并存,儿童个性发展,有一些特征与共性一致,有一些特征在发展速度上会超前或滞后于共性;此外,每个儿童都具有鲜明的个性差异,成人应该注意这一特征,为儿童创造适合于他们的环境与条件。
现代儿童观中儿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现代儿童观中在适合的环境和教育的条件下,应最大限度发展儿童的潜力。现代儿童观中每个儿童都具有各自的潜能,因此,家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创造适当的环境与条件让孩子发展他们的潜能。同时,家长要注意千万不能随意和强求儿童,要遵循儿童发展的规律。
儿童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其发展过程中,起着积极主动的作用。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的观点,如果儿童产生了某种观点,他们就会主动地把自己的观点表现出来。在此过程中,儿童可以学习相互采纳、相互帮助的精神。
男女平等,不同性别的儿童应享有均等的机会和相同的权益,受到平等的对待。在家庭中,子女在父母面前应该享有平等的地位,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每个家庭都能做到的话,那么整个社会,国家都会生活在平等的氛围中,让平等充满活力,充满生机,在生活中永远存在。
看待儿童,如果能够具备以上观念,并且落到实处,那么现在的儿童必定会成为未来国家的希望,必定能担任未来国家的重任,必定会成为未来国家的接班人。
《儿童权利公约》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传达和承载的都是一种全新的现代儿童观念。现代的儿童观与传统的儿童观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仅重视儿童对于社会的价值,看到儿童因弱小而需要保护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它不因儿童弱小而轻视他们,而是把儿童看作是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儿童拥有权利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把这种全新的儿童观转变成广大教师、父母以及一切和儿童相关领域中人们的自觉意识,是依法做好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所在。
发现儿童,解放儿童
新型儿童观是现代儿童教育观与组织观的基础,新的儿童观实际上把儿童看成一个对社会有积极贡献的贡献者。
荷兰的人文主义教育家伊拉斯莫认为:“儿童”这个词在拉丁语中意味着“自由者”。因此,自由的教育是符合儿童发展特点的。用惩罚、强制的教育手段把本来自由的儿童奴隶化是非常荒谬的。
英国的教育家洛克认为:“奴隶式的管教只能养成儿童奴性的气质”。
法国思想家卢梭认为:“教育要适应儿童天性的发展。儿童是一种不断地渴求创造性表现的存在,真正的教育在于使儿童的这种自然本性得到发展。”他特别反对儿童教育的成人化,提出:“万物中人类有人类的地位。在人生中儿童期有儿童期的地位。所以必须把人当人看待,把儿童当儿童看待。”他认为“儿童时期自有儿童时期的观察、思考和感觉的方法,企望以成人的方法代替儿童的方法,那是最愚笨的事”,他要求“教育者把自己放在儿童的地位,设身处地为儿童考虑”。提出成人化的教育是“不合理的教育”、“残酷的教育”。把成人化的种种约束加在儿童身上,使他们苦恼,使“天真快乐的童年消磨在哭泣、惩戒、恫吓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种折磨无异是要死神从阴森的环境中将他拖走。”
20世纪初的进步教育家、意大利的蒙台梭利夫人认为:“世界上每个地方都存在着强者压迫弱者的现象。儿童也是被压迫和误解的对象”。她说:“人的心理具有创造性的功能,儿童的这种活跃而有力的创造性是人类的宝贵财富。但是,几千年来,人们不承认儿童内心世界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因而常常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们,压制儿童的本性。使儿童成为被成人经常控制的奴隶”。为此她呼吁:“发现儿童”和“解放儿童”,以使每个儿童的潜能在一个有利的环境中都能得到自我发展的自由。表现出更好的、更和谐的个性。
和发展,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尊重他们的发展特点和规律,尊重他们的能力和个
性,应当为他们创造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