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历史上没有NBA球员打裁判?
NBA已经有七十多年历史,还没有发生球员在球场内外对裁判拳脚相向的事情,与裁判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也是极个别现象,但事后遭到了联盟及其严厉的处罚。NBA比赛之所以精彩激烈,极具观赏性,裁判功不可没,联盟则对裁判在场上的权威性推崇备至,在裁判的保护上十分到位,球员一丁点挑战裁判的判罚都不允许,那打裁判的行为简直是触犯“天条”,后果十分严重,“裁判至上”也是NBA文化的一部份。
NBA赛场上发生过两次与裁判有轻微身体接触事件。97年大虫罗德曼代表公牛与网队比赛,因不满裁判判罚,于是火爆的罗德曼用头“问候”裁判,当场被驱离出场,联盟的处罚则是禁赛6场和罚款20000美元。17年勇士的利文斯顿在与热火比赛时,对裁判的判罚持有异议,找裁判论理时没控制住竟用头与对方“顶牛”,吃T离场是必然的,联盟对利文斯顿禁赛一场的处罚算是手下留情。
NBA相关保护裁判规则中,球员对裁判有不尊重的称呼、公开抱怨裁判判罚、与裁判有身体接触等行为,都会被判罚技术犯规,联盟还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加停赛和罚款处罚。如果球员有殴打裁判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会被禁止终身参与NBA比赛,不得从事与NBA相关工作。球队签约球员时,禁止与有打架斗殴行为的球员合作。
殴打裁判,就相当于砸了自己的饭碗,这样的傻事年收入百万、千万的NBA球员可不会干,就是停赛几场处罚,球员的损失也上百万,那谁会给钱过不去呢?邓肯因在替补席上脸上挂着“神秘微笑”,而被裁判吹罚技术犯规,可想而知,这样在场边正常的行为都会惹恼裁判,球员在场上更得小心翼翼,所以尊重裁判的判罚是必须的,殴打裁判的行为是天方夜谭,迄今为止,最严重的就是与裁判用头轻微接触。
NBA关于裁判有些“变态”的保护,实际上也是出于对场上“相对弱者”的保护。NBA球员的身体素质异常强悍,裁判在高大强壮血气方刚的10名球员面前没有绝对权威,判罚受制于球员的压力和抱怨,比赛的公正性就不能保证,场上的精彩程度会打折扣。所以裁判的工作很有挑战性,承受的压力也很大,裁判在场上的绝对权威不容置疑,那些身体强悍的球员才会服服帖帖。
打裁判,后果及其严重,主要判罚加禁赛,但是禁赛以及带来的隐形伤害是非常要命的。NBA是篮球这种职业在地球上最好的公司,赚钱的机会最多,获得荣誉的机会最多。试问谁会为了一时的怒发冲冠,而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目前NBA没有出现过殴打裁判的情况,因为殴打裁判的行为是有极其严重的后果的,首先会直接罚出场,然后禁赛和罚款都是肯定的,严重到可能终身禁赛,所以球员都不敢对裁判动手,最多是对裁判喷垃圾话,裁判单凭这就能把球员罚出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