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转学手续如下: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其他手续在办理时可详细咨询一下学籍管理员。
到所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把它拿到将接收的学校去签同意接收的意见,签好后再拿到所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当然要出示户口簿。
外地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出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所在地区转学生的学校(以下简称“管片学校”)联系申请(若不了解管片学校是哪所学校,可到学生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询问)。经学校同意,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本市学生转往外地,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户口迁移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学生需在市内转学,学生家长应持变动后的户口登记卡或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
原校同意后,学生家长填写好原校发给的“转学联系表”,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由学生家长持该表和户口登记卡或有关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区管片学校联系申请。接收学校若同意,须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学生家长将该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扩展资料
转学一般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习成绩,如果孩子成绩特别差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那就不要给孩子转学了,成绩太差,转学了基本上效果也不会太好,说明成绩差是学生自身原因比较大,成绩特别好,学校也不错,那也不需要,学校和学校也差不了太多,学生自身学习主动性才是主要的。
转学时需要注意事项:
1、迁入新建住宅区或单位散建住宅的学生,待建住宅单位将配套中小学校舍交付使用或按规定缴纳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费用后,方可申请转学。
2、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
3、小学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和中学的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