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是什么?
保险利益原则又称 “可保利益” 或“可保权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基于对保险标的上的某种权益,而能享有的财务利益。如: 在财产保险中,当某项财产 (保险标的) 遭受不幸事件时,倘若某人将有财务损失,则他对此财产就具有保险利益,反之则不具有保险利益。在人寿保险中,保险利益即为投保人或受益人对于他人的继续生存而能享有的财务利益。保险契约的订立,投保人或被保人或受益人对其所投保的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契约不能生效。
从法学的角度看,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由两层具体含义:
1、只有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的资格。
2、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是判断保险合同能否生效的依据。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有两层含义:
1、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
2、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此所谓的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
具体构成需满足三个条件:
1、合法性: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2、确定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利害关系,必须是已经确定或者可以确定的,才能构成具有保险利益。(也可以表现为: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
3、可计算性: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到损失。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以主张的利益,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到损失。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