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
法律分析:当月扣税,应在次月十五日内缴纳。因为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是在实际发放工资次月缴纳,如果是劳务报酬所得,也是次月缴纳,只要是属于应交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都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到第二年5月底之前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多退少补。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是5000元,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工资达到5000及以上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民应当承担其责任。个税的应纳税额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月计征,一种是按年计征。计征方式不同主要取决于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