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必须本人取吗
看情况是否能取出来。
支票分类有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1、记名支票
记名支票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2、不记名支票
不记名支票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Pay bearer)。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综上所述,如果所持是记名支票,则需要本人才能取出;如果所持是不记名支票,则非本人也能取出。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支票挂失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将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票
如果需要别人代替自己领取,可以让其他人持有他(她)本人身份证和其他人的身份证可以支取,需要填写委托书。
拓展资料:
一、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
二、现金支票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现金支票的内容有:
(1)付款单位的账号和开户银行;收款单位的名称
(2)款项金额
(3)款项用途
(4)签发日期
(5)付款单位签章
(6)背书及背书日期
三、功能用途: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临时存款帐户的客户,需要支用工资、差旅费、备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对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现金支票只能在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现金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支付结算业务品种。
四、注意事项:
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
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签发现金支票时,应用钢笔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笔按排定的页次顺序填写。
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若客户开出的现金支票超过付款期,开户银行不能受理;现金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