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裁判是如何选择的?
奥运会的裁判员由各个国家的国际裁判来担任,其中许多人是国际上公凳岁认的著名裁判员。一般情况下,由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遴选并向各国发出邀请。这些裁判必须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以便能进行正常的工作。
奥运会的裁判人员中,大量担任辅助工作的裁判员,如:巡边员、司线员、记录员等大都由东道国派出。奥运会的裁判员由组织委员会发给专门的服装,一般以西服、运动鞋作为各项目裁判员的统一服装,其颜色比较醒目,以区别于运动员。
其中一些不宜用西服作临场裁判服的项目的裁判员,如球类项目等,还发给专门的裁判服装。在奥运会期间裁判员不住在奥利匹克村,住处一般离比赛场地比较远。同项目的裁判员住在一起。奥运会组委会负责安排裁判员的住处和至各场比赛场地的班车。班车有专门的时刻表,以保证裁判员的正常工作。
不同项目的裁判员都具有专门的身份卡,凭此卡可以出入本项目的比赛场地。比赛期间要求裁判工作公正准确,并接受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技术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监督。不公正的裁判员将会受到控告或撤换。同时,参赛者也必须尊重和服从裁判。
奥林匹克裁判员简介
奥林匹克裁判员是指在运动竞赛过程中根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评定运动员(队)成绩、胜负和名次的人员。裁判工作是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到2000年奥运会比赛已经发展到28个大项,300个小项,这就需要几千年名裁判员。裁判员不仅担负着判定成绩、名次的任务,而且也是比赛的组织者,他们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及运动员运动技术水平的发挥。
奥运会誓词于1913年由国际竖如奥委会通过,1920年正式实施(1916年奥运会因一战停办)。
裁判员:“我以全体裁判员和官员的名义,保证以真正的余粗启体育道德精神,完全公开地执行本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职务,尊重并遵守指导运动会的各项规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奥林匹克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