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的纪律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概括为: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
1、政治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的战斗力,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做到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群众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4、经济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不受金钱腐蚀,要求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和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制度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制度。
5、保密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的各种秘密绝对安全,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保守党的国家秘密的规定。
6、宣传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宣传口径的一致性,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国家的决定相反的言论。
7、人事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用人风清气正,党章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8、外事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外事活动顺利进行,国务院1981年10月20日转发的《涉外人员守则》,对所有涉外人员包括共产党员规定了10条外事纪律。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