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工资标准表
1、尉官:排职到连职调整后的工资将有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2、校官:营职到师职调整后的工资将有5200元至8800元左右人民币。3、将官:军职到正兵团职调整后的工资将有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
陆军、海军、空军、二炮部队军官收入接近于武警,士兵津贴则增到480元,士官工资律在原基础增加40%。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
(一)离休费
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二)退休费
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街(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肢伍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军街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部队军官工资标准
各项补助补贴标准
1,交通费:从2004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规定发给交通费。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退休志愿兵保留福利补助25元、伙食补贴35元。
3.军人职业津贴:从1999年1月起离退休干部各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380元。退休志愿兵军人职业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服装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服装费标准,从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调整为:寒区50元。
6?荣誉金:荣获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0元。随工资逐月发放,
法律依据:
《军尺腊官服役条例》第二十九条、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陵饥滑委员会规定。军官按照规定离职培训、休假、治病疗养以及免职待分配期间,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