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第二年保险怎么买
1.购买方式选择
有些4S店要求在店内上保险作为提车条件,一些新车主出于无奈或不熟悉车险,因此只能听从,他们推荐咱上什么咱就得上什么,不仅保的险种多,费用还高。不过在第二年,车主有了自己的选择权,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车险的方式来进行投保。
由于这两种投保方式省去了中间环节,而且保险公司还长期推出一些优惠活动,因此价格要比4S店更划算。但凡是都有利有弊,在4S店上保险是可以享受直赔服务的,如果不是的话,4S店可能会拒绝给你提供保险直赔服务,这时就需要自己到定损中心定损。
2.主险险种选择
主险分为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由于是刚买的新车,车主刚开始会比较爱惜在意,再加上对自己的驾驶技术缺乏信心等,车险第一年往往会上的比较全。毕竟车子开了一年,驾驶技术熟练了,对爱车的情况有了一定了解,因此一些不必要或者不划算的险种,车主就可以选择不买了。
一般家庭都会买一些意外伤害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就和前者略有冲突,万一遇到意外情况,它的赔付额很低,如果你不常常跑高速路的话,车上人员责任险也可不上。
3.附加险险种选择
常见的附加险主要有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划痕险一般只提供给车龄在三年以内的新车,挺实用的,但保费不低,车主可根据实际用车情况自己决定。玻璃险值得推荐,因为全车35%的面积是玻璃,行驶中被石子击伤玻璃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汽车玻璃本身的价格就不底,因此能上则上。
至于自燃险我觉得对于新车而言意义不大,毕竟新车出现自燃的情况极少。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就是我们常说的涉水险,车主只要不冒险,几乎用不上。
4.多享受优惠条款
保费的高低和前一年出现次数和理赔金额有着很大的关系。根据规定,只要车主在一年内没有任何违规记录、出险情况以及理赔事项,车主在第二年续交保费时会获得商业险、交强险保费的下调,同时还会被保险公司列为优质客户享受车险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