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有哪些税费
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一、商品房普通住宅
(一)卖方税费
1.增值税: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满2年免缴纳,不满2年的则按成交总价缴纳全额5%。
2.增值税的附加税:应交增值税金额的12%(7%的城市维护建议税、3%教育费附加税、2%地方教育附加税)。
3.个人所得税: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满5年并且所属省内唯一生活住房的可以免缴纳,不满五年或者满五年不是省内唯一住房的按差额的20%,差额是指现成交总价-原购买发票价-合理费用(包括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银行按揭利息、装修费用等等);或者不提供原发票可以按照全额的2%征收。
4.印花税:总价全额0.05%征收。
(二)买家税费
1.契税:购房方购买90平方以下首套或二套的按全额的1%征收;90方以上首套按1.5%征收,第二套按2%征收,第三套以上按全额的3%征收。
2.产权登记费:80元。
二、非住宅交税明细(车位、车库、商铺、写字楼、公寓)
(一)卖方
1.增值税:按差额(成交价-原发票价)5%征收。
2.增值税的附加税:应交增值税金额的12%(7%的城市维护建议税、3%教育费附加税、2%地方教育附加税)。
3.个人所得税:差额(成交总价-原购买发票价-合理费用(包括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银行按揭利息、装修费用等等))的20%或成交总额的2%。
4.土地增值税:按差额的30%至60%征收,或不提原发票的可以按成交总额5%征收。
5.印花税:按成交总额0.05%。
(二)买房税费
1.契税:按总价全额的3%征收。
2.印花税:按总价全额0.05%。
3.产权登记费: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