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慎《说文解字序》诗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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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说文解字序》诗解2

题文诗 :

八岁入学,教以六书,一曰指事,视而可识,

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画成其物,

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以事为名,

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比类合谊,

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建类一首,

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本无其字,

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孔子六经,春秋左传,

皆以古文,其意可得.诸侯力政,不统于王,

礼乐害已,去其典籍.分为七国,车涂异轨,

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其书同文,其车同轨,

灭涤经典,发卒兴役,官狱日繁,初有隶书,

以趣约易,古文此绝.自此以后,秦书八体:

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

六书有情,有形有义,有音有意,所异音形,

所同义意,所通一情,情真意深,至情至简,

至简至远,至书权变,变而不变.真情至常,

至常不变,而能应变,至变不常,靡不体常.

正文: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1)。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2)。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3)。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4)。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5)。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6)。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7)。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8)。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9)。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已,而皆去其典籍(10)。分为七国,田畴异畮,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11)。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12),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13)。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緐,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14)。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日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15)。

【译文】

周朝的制度,儿童八岁入小学,保氏先用“六书”来教育王室的子弟。第一种叫做指事。所谓指事,就是一见就可以认识,细致观察就可以了解它的意义,上下二字就是这样。第二种叫做象形。所谓象形,就是画成那个东西,随着它的形体而曲折,日、月二字就是这样。第三种叫做形声。所谓形声,就是根据事物造字,再取一个近似的声符配合而成,江、河二字就是这样。第四种叫做会意。所谓会意,就是组合两个以上的字,表示一个新的意义,武、信二字就是这样。第五种叫做转注。所谓转注,就是说造这种文字要统一部首,用一个同义的字展转注释,老考的关系就是这样。第六种叫做假借。所谓假借就是本来没有这个字,借用一个同音字来表示这个概念,令、长二字就是这样。到周宣王的时候,太史官名叫籀的作大篆十五篇,跟古文稍有不同。直到孔子编写六经,左丘明写春秋传,都用古文,字的意义还能够说明。此后,各国诸侯互相征伐,不服从周天子,他们讨厌礼乐妨害自己,于是都废弃旧时的典章书籍。当时天下分为七国,各国田亩划分的制度不同,车路轨道的宽窄不同,法律制度不同,衣冠形式不同,语言的声音不同,文字的形体也不同。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丞相李斯就上书建议把这些混乱现象统—起来,废除那些跟秦朝文字不同的书写形式。李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都是取史籀大篆,或者稍微进行一些改变或简化,这就是所说的小篆。这个时候,秦王朝烧毁了经书,废除了过去的典籍,大量发动隶卒,兴起役戍,行政事务,监狱案件一天天繁杂起来,开始产生隶书,以求简便,于是古文使从此不用了。自此以后秦国文字有八种体式:一叫大篆,二叫小篆,三叫刻符,四叫虫书,五叫摹印,六叫署书,七叫殳书,八叫隶书。

【注释】(1)礼,制度。保氏,官名。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2)指事,刘歆、班固皆作象事,象事即指事。识与意,古音同韵,以下各书之释语,皆为韵语。上下二字表示在一之上者,在一之下者。视而可识,是说字形必须显明;察而见意,是说文义不可隐晦。这是造指事字的两个条件。《说文》中指事字,多注明“指事”。

(3)诘诎,弯曲也。《说文》凡象形字,则言“象某某之形”。象形之别于指事者,象形谓一物,指事该众物,象形专,指事博。如上下所该之物多,日月只指一物也。凡指事、象形字皆独体。

(4)形声,刘歆、班固谓之象声。其字半主义半主声。半主义者,取其义而形之,半主声者取其声而言之。得其音之近似故曰象声、曰形声。事,象形之物,指事之事皆是。名,古叫字为名。段玉裁曰:“名者自其有音言之,文者自其有形言之,字者自其滋生言之。”为,成也,造也。譬者,譬近之意此三句,言以事造字,取文之譬近,加以组成,谓之形声。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之字以水为名,譬其声如“工”、“可”,因取“工”、“可”与水组合成字。其别于指事象形者,指事象形独体,形声合体。其别于会意者,会意合体主义,形声合体表意与声。《说文》凡形声字,则曰“从某,某声”。

 (5)会者,合也。会意,合二体之意也。一体不足以见义,故必合二体之意以成字。比,比合,组合也。类,字类,字群。谊,义之本字,义乃谊之假借字。指撝,所指向也。二句言组合字群而会合其义,以表现所指向之物事也。人言比合必为“信”者。以人言会传信人之意,止戈比合必为武者,以止戈会制止战争为武之意。《说文》凡会意之字曰“从某某”或曰“从某从某”。若会意兼形声字,则曰“从某从某,某亦声”。(6)转注者,展转灌注之意。建类,造字类也;一首,统一其部首也。受,加也。间意相受,以同意之字加给所造之字。如不同地域谓“父”曰“ba”,“ya”,“duo”,于是即于“巴”“耶”“多”之上各加同意字“父”而造“爸”“爷”“爹”三字。考老亦然。转注乃造同意字之法,其结构必为声形之合,其显著特点乃义符与字义之紧密结合。段玉裁解释说:“建类一首谓分主其义之类,而一其首,如《尔雅》释诂第一条说‘始’也。‘同意相受’谓无虑诸字,意旨略同,义可互受灌注而归于一首。如‘初’(衣之始--此为注者所加,下同。)、‘哉’(为才之假借字,树木之初)‘旨’(人体之始)、‘基’(墙之始)‘肇’( 之假借字, 者。始开也)‘祖’(始庙也)??其于义或近或远,皆可互相训释而同谓之‘始’是也。”这是转注的另一种说法。(7)托,寄也。事,义也。依声托事,谓托意于同音之字。假借有纯借音者;以难鸟之难、蜥易之易假借为难易字是也,有引伸借音者,如汉人谓县令为令长,而令之本义,发号也,长之本义,久远也,县令县长本无其字,而由发号之令,久远之长引仲展转而为之。《说文》凡假借字多言“以为”或“古文以为”。假借之含义有二:一是造字之法,一是用字之法,不可混同。此处之假借为造字之法。

(8)太史,官名。籀,念zhòu,人名。大篆之名,上别于古文,下别于小篆。“与古文或异”者,谓与仓颉之古文稍有不同。

(9)六经,指《易》、《书》、《诗》、《礼》、《乐》、《春秋》。以,用也。古文含义有二:(一)宣王以前之文字,包含仓颉古文,史籀大篆;(二)东周初年六国之文字。厥,其也,指示代词;厥意,文字构成之义。

(10)其后,孔丘左氏之后,即东周后期战国时期。政,借为征;力政,以武力相征伐。典籍,书籍。

(11)七国,韩、赵、魏、燕、齐、楚、秦也。畴,田中沟也,田畴,近义复合词,田地也。畮,同亩。涂,同途。轨,车辙也。

(12)同,统一之意;“之”代天下之文字。中车府令,秦官名,主乘舆路车者也。太史令,掌天时星历者也。胡毋,姓,敬,名也。《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皆讲文字的书,以其开头二字为篇名。汉代合三篇为一篇,总称曰《仓颉篇》,以六十字为一章,共五十五章。

(13)或颇省改,或者略加省改之意。只言史籀大篆者,以史籀大篆即古文之省改,言大篆则古文皆在其中。小篆,与史籀大篆相对之名,又曰“秦篆”。

(14)隶书,卫恒曰:“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趣,趋向。约,指形体之简化;易,指便于书写。秦行隶书与小篆,趋向简易,故古文大篆遂绝而不行。

(15)尔,犹此也。八体有大篆者,古文大篆虽不行,而其体固在,刻符,虫书又每每用之。刻符,刻于符信之体。虫书象鸟虫之形,书写旙信(即旗帜之类)之体。摹印,规摹印章之体。封检题字,题榜皆曰署,署书,题署之体。殳,兵器;殳书,刻于兵器之体。自刻符以下《汉书艺文志》谓之六技,其中除隶书外,大约都是大篆、小篆之艺术体。

以上第二段,言周秦文字之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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