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不可以不赡养再婚父母
不可以。
“子女可不可以不赡养再婚父母”这个提问语有歧义,如果你说的“再婚父母”是指再婚的亲生父亲母亲,那不可以。如果是指继父母,那要看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形成就要赡养,不形成就不用赡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父母再婚子女拒绝赡养是不行的,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只有在父母遗弃、虐待子女,严重伤害子女情感的,构成犯罪的,父母再婚时,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才被许可。
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能干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终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老年人的婚姻自Y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婚姻法》和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父母再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已经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的规定。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