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区别
地方政府债券可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临时资金紧张;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一般债券主要投向没有收益的项目,偿还以地区财政收入作担保;专项债券主要投向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偿还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对应的项目收入作担保。
地方专项债根据用途可分为新增和置换,只有前者能为基建投资提供增量资金。
拓展资料: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
专项债有哪些种类?地方专项债又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和项目收益专项债。自2017年起,财政部便发文鼓励各地方政府积极发展项目收益专项债。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及棚改专项债等。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占绝大部分比例。
2018年8月20日,首支“乡村振兴专项债”发行。财政部鼓励地方使用上一年度未使用额度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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