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什么深度融合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面对国内外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企业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探索“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的新模式,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
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我国科技强国建设正处于新形势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十四五”乃至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企业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向上将肩负更多使命。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利于解决好“由谁来创新”“成果如何用”等问题,加快形成产学研融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的创新格局,进一步深化产学研结合,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效结合,全面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要推进深层次改革。鼓励领军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活力激发等先行先试政策。
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利益共享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着力解决前期各类创新联合体发展中遇到的责任归属不清晰、联合形式松散、知识产权责权利分享规则不明晰等体制机制瓶颈,充分考虑各方贡献与回报,有效解决成果转化难、创新风险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