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发表的小论文是抄袭的,但是已经被期刊录用了,会有什么后果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扩展资料:
著作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2、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从学术诚信和道德的角度来看,抄袭行为严重违背了学术界的规范和原则,会损害个人的学术声誉和形象。这种不诚实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严重影响个人在学术界的发展,并可能给未来的学术生涯带来长久的负面影响。
期刊方面在发现论文存在抄袭问题后,可能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他们可能会撤回已经录用的论文,并在相关渠道上公布这一撤稿消息。此外,期刊还可能将此事报告给相关学术机构或组织,以便进一步处理。
学校或学术机构也会对抄袭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他们可能会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并可能取消其已经获得的学位或学术成果。这些处分记录将被保留在个人档案中,对未来求职或升学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