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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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分公司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证,由总公司统一完成纳税吗? 1、只要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是可以不单独缴税的。会计帐务由总公司负责。2、税务局的证明应该是有效的,也就是不办税务登记是由税务局认可的,不会受到处罚。3、会计不在你的管理范围内,而且由总公司负责计帐并纳税,所以总公司应该对纳税负全责。4、有关系肯定比没有关系强,但关系也有过时的时候,现在认识的人,将来一旦有事并不一定在位或管鸡了。所以尽量要依法办事,这样谁都不用求。5、如果税务同意变更税务登记证,那就更好了。
问题二:分公司用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根据《钉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因此,分公司营业执照已办理,不管是否单独核算,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问题三: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4年了 没有办税务登记证 按《税收征管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自营业执照办理好后30天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未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逾期办理),可以处理2000元以下罚款,这是情节不严重的情况。如果自觉去办理的话,一般都属于情节不严重。具体罚多少由当地税局决定了。
问题四:关于分公司需不需要办理税务相关的问题! 分公司一样需要缴税的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有2种形态: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
(虽然说起来有2种不同的形态,但对客户而言,实际拿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都是一样的。只是在申请税务的过程中,填写的表格内容不一样而已。)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可以独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对独立。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不独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母公司帐目。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独立还是不独立核算,无需注册资金。
1、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附加,没购领发票,就不用纳税。但是有税务登记证,就得申报――“零申报”。
2、所得税可以在当地缴纳也可以与总公司汇总缴纳。
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3、机构间移送货物要缴纳增值税吗?
(1)机构间移送视同销售的,分支机构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发[1995]473号)
(2)第(3)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①向购货方开具发票;②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国税发[1998]137号)(国税函发[1998]718号)
(3)第(3)项所称的用于销售,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国税函[2002]802号)
问题五: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办理国税登记证吗 1、是否是独立机构,在工商执照上可以看出。独立核算是不会在工商执照上体现出的。
2、跟地税一样。都要办证,也要交税。
3、两地都要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是否是在执照上所列的项目中看出,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而是负责人。对了!
问题六:分公司可以不申请税务登记证吗? 1、分公司也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
2、不知道你的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地税缴纳还是在国税,如果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就不用办国税的了。如果总公司所得税在国税,那么就得办理分公司就得办理国税的税务登记证了。
2、税务登记申请表上的分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可以是一个人。
回答依据:征管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问题七: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为什么没有注册资本? 而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只是经工商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的下属单位,他只是代表法人对外承担各种义务和责任,因此分支机构不需注册资本金。以下是具体详情参照: 一、分支机构注册资本 分支机构在认定一般纳税人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但有营业额的限制,做为商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营运资金上,资金大小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其住所是其设立企业从事商业活动或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首先,你要明确,你们公司是要成立分公司,还是要成立子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的时候不需要有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栏内可以。 总公司在外地,现在本市刚注册一个分公司。办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都是拿总公司的证件来办理的。请问资产负债表该怎样做呢?我现在需要做什么呢?分支机构注册,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凡企业法人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必有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等栏目.另外,执照上还有自己, 三、商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时候有没有注册资金的限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写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没这几个字,这就是其最大特征.独立核算的最大特征就是摊子大,有健全的企业会计,可以独立,据我所知,每开设一间分公司,注册资本就要加50万。一级货代一般注册资本为500万。有两间分公司,就要600万。以此类推。,分支机构与法人企业一个区别在分支机构从工商局领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你可以看看。
问题八:如果分公司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及未缴税,需要注销分公司。该如何处理? 如果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注销分公司前,先要注销国税和地税,然后才能工商注销。
如果你们在总公司完税了,可以拿着完税证明到分公司所在税务去办理注销。如果没有完税,先要把税款补齐了,才能注销。
问题九:设立办事处或业务部需要工商税务登记吗? 一楼说的不一定对!
办事处的工商注册登记已经取消,如果不从事经营活动,无须注册。
如果从事经营活动,就要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
分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手续:
开设所需要材料:
1、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总公司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上海分公司的名称
4、 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总公司公章
6、 总公司验资报告
7、 总公司董事会决议
开设流程:
查名――带总公司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验资帐户――验资(总公司汇3万元人民币作为营运资金进行验资)――送工商领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结案
问题十:非独立核算的异地分公司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一、分支机构,系指纳税人总机构在其注册经营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非法人营业执照,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单独计算盈亏的机构。
二、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持《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其主管税务局,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经总机构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审核后,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
望采纳!
问题二:分公司用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根据《钉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因此,分公司营业执照已办理,不管是否单独核算,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问题三: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4年了 没有办税务登记证 按《税收征管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自营业执照办理好后30天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未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逾期办理),可以处理2000元以下罚款,这是情节不严重的情况。如果自觉去办理的话,一般都属于情节不严重。具体罚多少由当地税局决定了。
问题四:关于分公司需不需要办理税务相关的问题! 分公司一样需要缴税的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有2种形态: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
(虽然说起来有2种不同的形态,但对客户而言,实际拿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都是一样的。只是在申请税务的过程中,填写的表格内容不一样而已。)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可以独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对独立。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不独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母公司帐目。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独立还是不独立核算,无需注册资金。
1、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附加,没购领发票,就不用纳税。但是有税务登记证,就得申报――“零申报”。
2、所得税可以在当地缴纳也可以与总公司汇总缴纳。
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3、机构间移送货物要缴纳增值税吗?
(1)机构间移送视同销售的,分支机构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发[1995]473号)
(2)第(3)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①向购货方开具发票;②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国税发[1998]137号)(国税函发[1998]718号)
(3)第(3)项所称的用于销售,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国税函[2002]802号)
问题五: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办理国税登记证吗 1、是否是独立机构,在工商执照上可以看出。独立核算是不会在工商执照上体现出的。
2、跟地税一样。都要办证,也要交税。
3、两地都要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是否是在执照上所列的项目中看出,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而是负责人。对了!
问题六:分公司可以不申请税务登记证吗? 1、分公司也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
2、不知道你的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地税缴纳还是在国税,如果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就不用办国税的了。如果总公司所得税在国税,那么就得办理分公司就得办理国税的税务登记证了。
2、税务登记申请表上的分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可以是一个人。
回答依据:征管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问题七: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为什么没有注册资本? 而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只是经工商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的下属单位,他只是代表法人对外承担各种义务和责任,因此分支机构不需注册资本金。以下是具体详情参照: 一、分支机构注册资本 分支机构在认定一般纳税人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但有营业额的限制,做为商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营运资金上,资金大小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其住所是其设立企业从事商业活动或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首先,你要明确,你们公司是要成立分公司,还是要成立子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的时候不需要有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栏内可以。 总公司在外地,现在本市刚注册一个分公司。办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都是拿总公司的证件来办理的。请问资产负债表该怎样做呢?我现在需要做什么呢?分支机构注册,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凡企业法人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必有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等栏目.另外,执照上还有自己, 三、商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时候有没有注册资金的限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写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没这几个字,这就是其最大特征.独立核算的最大特征就是摊子大,有健全的企业会计,可以独立,据我所知,每开设一间分公司,注册资本就要加50万。一级货代一般注册资本为500万。有两间分公司,就要600万。以此类推。,分支机构与法人企业一个区别在分支机构从工商局领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你可以看看。
问题八:如果分公司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及未缴税,需要注销分公司。该如何处理? 如果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注销分公司前,先要注销国税和地税,然后才能工商注销。
如果你们在总公司完税了,可以拿着完税证明到分公司所在税务去办理注销。如果没有完税,先要把税款补齐了,才能注销。
问题九:设立办事处或业务部需要工商税务登记吗? 一楼说的不一定对!
办事处的工商注册登记已经取消,如果不从事经营活动,无须注册。
如果从事经营活动,就要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
分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手续:
开设所需要材料:
1、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总公司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上海分公司的名称
4、 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总公司公章
6、 总公司验资报告
7、 总公司董事会决议
开设流程:
查名――带总公司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验资帐户――验资(总公司汇3万元人民币作为营运资金进行验资)――送工商领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结案
问题十:非独立核算的异地分公司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一、分支机构,系指纳税人总机构在其注册经营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非法人营业执照,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单独计算盈亏的机构。
二、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持《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其主管税务局,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经总机构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审核后,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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