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欧洲旅游需要什么证件?
1.一张短期签证申请表/两张两寸彩色浅底照片。
2、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3、由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订单。
4、在申根地区停留的住房和接待证明。
5、不少于30万元保额的在欧洲旅行期间的意外和医疗保险的保单。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车产、房产等
7、工作单位证明,注明你的姓名职务收入休假许可及期限。该证明上要求注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还要求为你开具证明的人签字并注明职务。
8、身份证及复印件。
9、以上所有的中文材料的翻译,最好由被承认的专业翻译公司完成并盖章。
扩展资料
1985年6月14日,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定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
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申根协定》同时包括旅客必须落实沿途经停申根国家饭店等若干原则规定。
如果只准备前往某一个特定的申根国家(意指申请签证时只能提供前往该国的行程证明),必须向这个国家的驻外机构申请签证;想要在多个申根国家逗留,原则上必须根据提交的行程去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主要停留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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