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应用文的写作要求与特点。
(一)内容要求
1.观点正确、鲜明
观点正确是指应用文所立观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材料与论证观点要符合。观点鲜明是指文章观点突出,位置明显、醒目,要有明确的看法、提法。
2.材料真实、得当
材料真实是指用于论证的材料要真实、确凿,不能是主观臆造。材料得当是指在运用材料论证的过程中,选材要在数量上适中,质量上过关,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格式规范、结构合理
格式规范是指在撰写时必须依照约定的或规定的格式来写作,不可违背写作格式。结构合理是指依据行文的实际需要,开头、结尾,段落、层次,过渡、照应及具名落款位置等应采用相应的结构方式。
(二)语言要求
应用文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其语言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朴素体式,这种体式以实用为目的,把语言的庄重、明确、平实、简约、得体作为最基本的要求。
1.语言庄重
使用现代书面规范用语,恰当运用文言词汇和公文习惯用语,忌滥用文学语言。
2.语言明确
用语审慎周密,分寸恰当,运用数字明确表述事物,注意前后照应,避免互相矛盾,不生造词语,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3.语言平实
写作态度要诚实,语言朴实平淡,实实在在,少用比喻、夸张、渲染等修辞手法,可以用排比、对仗等修辞手法使语言富有节奏和韵律。
4.语言简约
要求语言简明扼要,精确恰当,避免空话、套话、大话,注重使用论断性、综合性语言,使用富有概括力的成语和俗语。
5.语言得体
要适合发文者的身份,要适合题旨,要适合对象,要适合语境。
(三)素养要求
应用文写作过程中,写作人要熟悉政策和法规,要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要有较宽的知识面,要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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